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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栲扶着他,边景瘦的很,皮肤细白,不是莹白,是黄白,摸了一下他的手臂,瘦的像个竹竿。 “那你去我家处理一下伤口吧。” 边景头还是有点眩晕,应道:“好。” 明栲的家在及第局,很破旧的小平房,住着十几户人家,都是平困户,明栲把边景放在椅子上,拿了急救箱给他包扎伤口。 “刚刚那是什么人?” “堂哥。” 明栲敷药的手一顿,惊讶:“啊?” “那怎么还对你下这么狠的手?” 边景笑了,扯动嘴角的伤,刺痛一声:“大概有仇。” 明栲摇摇头,他的亲缘也稀薄,有一位亲人算一位,面对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这么安慰,只能说:“那你下次见到他,赶紧跑。” 边景看着他。 明栲把消毒水收起来,摸摸头不太好意思说别人弱鸡,委婉道:“你太瘦了,你打不过他的。” 边景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点头赞同。 “唉,你吃饭了吗?我奶奶做了,你要不要吃点?” “还没有。” “那你在这里吃点吧。” “......好。” 从小到大,便经常有人跟他说:“你来我家吃饭吧。” 他每一顿都没拒绝,为了活命,为了维持身体营养需要,他也没一顿都没忘记,在谁家吃了多少顿饭,吃了几天,他都记着。 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他更加懂得感恩。 明栲是一中上一届的师兄,他读高一时候在学校里见过几面,人什么时候都笑嘻嘻的,身边经常站着的是牧崎。 听说两个人也是高中就认识。 那天撞见他们接吻的场面之后,边景对明栲心中多了一份信任。 就像你在人群中寻觅,突然,看到一个同类。 你不再是个异类了,有人与你一样。 拥有同样的感情。 边景看着明栲在天井处摘菜洗菜,不远处厨房里,明奶奶在灶台烧火做饭,明栲跟他奶奶说着话,奶孙两人相依为命。 挺好。 边景不是矫情的人,走出去跟明栲摘菜洗菜。 明栲这才想起来有个事情要跟他道歉,小声压低声音对他说道:“那天不好意思啊,让你们看到......” 边景低头笑了一下:“没事,要幸福。” 明栲受鼓励,狠狠点头:“嗯。” 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厨房,问道:“那你是?” 边景洗菜的手一顿,大方承认:“是。” 明栲眯起眼睛,笑了起来:“欢迎。” “谢谢。” 第二十四章 第三根肋骨 在明家吃过饭之后,边景往新家走,走到半路又拐了个方向,到灯火通明的两层楼房面前,望向偏南方向的窗户。 窗户上什么都看不出来,没有人在房间里。 边景就这样双手插兜,在花坛圈上坐了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他的目光放空,什么都不想,身上的疼痛并不影响他坐着发呆。 时间到了之后,他站起来往他租房走。 放肆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边景对谢庭的喜欢,他每天都压缩在一个小时内,想他。 回家整理了学习笔记,一个通宵之后,岳阳来敲他的门,边景顶着两个黑眼圈开门。 岳阳:“早啊景哥!” 笑嘻嘻问早之后看到边景脸上的伤:“卧槽,你脸怎么了?” 边景漱口,扯到伤口了,含糊道:“昨晚回来撞到人了。” 岳阳看了一样那张英俊帅气的脸上挂了一块块淤青,明显不信:“你说什么屁话?这伤像是撞的吗?谁打你了?告诉我,我找几个兄弟给你揍回来。” 边景刷牙不理他。 岳阳以为他担心他们几个打不过,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摆出一个人是绝对靠谱的,问道:“这不是还有庭哥在吗?我听说庭哥背景不一般,他平时对你那么好,你把这事一说,他一准给你出头。” 边景喝了一口水,摇头,吐水,漱口。 这是拒绝了。 谢庭救他一次,救他第二次,救他很多次。 可以后呢,没有谢庭的以后呢。 他除了考出这里,离开湛宁,远离边疆,这种挨打的日子就不会有了。 边景埋头在脸盆里想。 温水闷着脸,眼口鼻,一股窒息感从水面涌来,没有氧气,他以后的生活,要自己找氧气。 岳阳见他问不出什么事情,学神只要不想说的事情,他一点消息都得不到。 这才打量起边景租的这套房子,很小,一眼就可以看遍全景。 一张床,一套桌椅,一个衣柜,没了。 “景哥,你这里也太简陋了。”都是被父母宠大的娃,岳阳还没住过这么差的环境。 边景家里的情况在学校不是秘密,特别亲近的人都知道。 岳阳鼻头一酸,跟边景说道:“景哥,咱出去买点东西添置一下?” 边景摇摇头,从洗手间出来,指着课桌上的笔记,说道:“我整理了六科,你拿去复印一下,给他们派出去吧。” “好咧,那你去哪儿?”岳阳问道。 “回慈善机构,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边景说道。 两个人分道扬镳之后,边景独自往市中心走去,慈善机构的人都放假了,门锁着,边景在门口等了两个小时,没人来开门。 边景等门等习惯了,他小时候在堂叔家,堂叔工作没回来,他放学就在家门口抱着书包坐着等人回来开门。 边疆把堂叔给他的钥匙抢走了,说这里不是他的家,不让他拿钥匙。 所以他进不去。 小小一个人儿从日落等到日暮,再等到漫天繁星,堂叔通宵工作的话,他就会在门口耳房处睡一晚。 没有饭吃,等第二天去上学,才吃学校的两餐。 更多时候,边景是被边疆锁着在门口,不让进去的。 寄人篱下,没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的,边景很感激堂叔的养育之恩,但恨边疆也是真的。 两个小时没来人,边景站起来,拍拍屁股的草屑,往大街上走去。 年二十八,街上没什么人了。 如果有,那人也快速往家的方向赶去,边景就在这座从小长到大的城市漫无目的得逛着。 卫衣帽子被他戴在头上,罩住脑袋,挡着风。 逛了一圈之后,他往城西的步行街走去,到了地方,见门还开着,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下定决定走进去。 有些事,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店老板是个潮流人士,三十来岁,扎着马尾辫,人看起来很社会,见到有人进来,问道:“你好,纹什么?” 边景拿出手机,按亮屏幕给他看:“纹这个。”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