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择者
女神在上。 芬奇·格兰德尔对天发誓,当他的分队长兴致勃勃地揽着他的肩,要“喝点儿酒”来庆祝他成为骑士团一员的时候,他绝对不知道队长指的是这个意思。作为在教会学院训练了三年的见习生,芬奇的故乡并不在王城,他来自一个距离纳吉亥尔千里之遥的小城镇,在他们老家,如果有人对你说“喝点儿酒”,那意思就是穿得随便一点儿,在日薄西山的时候去镇中心的小酒馆去吨上几杯,也许那儿会有个长得不赖胸脯不小的女招待让人想入非非,但大家的重心无疑还是在酒上。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那些平日严肃的同僚们褪去了自己的铠甲,换上最招摇讲究的常服,手里端着一杯容量跟鸟食儿差不多的干红装模作样,以便于随时饮尽,好叫来那些年轻貌美衣着暴露的姑娘们斟满自己的酒。“您还想要添点儿酒吗?”一个身着薄纱的女郎突然单手端着托盘在他面前蹲下身子,伸出纤细的手腕指着他手中的小杯。“呃!不了、谢谢。”他慌忙抬高手腕,假装自己没看见那姑娘几乎挤到他面前的雪白胸脯。他似乎把那女郎逗乐了,她咯咯地笑着收回手,像是故意和他打趣似的问道:“那您想要点儿别的什么吗?我能给您比酒更好喝的东西呢。” 这下更让年轻的新晋骑士难堪了,他索性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拨浪鼓似的摇着脑袋,直到那姑娘悻悻离去。 “那姑娘喜欢你,格兰德尔,我敢打赌你刚刚要是跟她走她能给你打个折。”他的分队长一口酒气喷在他的脸上。“啊,您一定想多了!”芬奇红着脸继续摇着头,“再说……在这地方她们可能对谁都这样讲。”他所说的“这地方”有名字,这家名为“夜莺之眼”的酒馆位于纳吉亥尔的下城区偏北,虽说是酒馆,可往来的客人都对它的另一重身份心知肚明:这还纳吉亥北城区最大的娼馆,只要献上几枚金币就足够让你快活一整夜。 “胡说,那怎么不见她对我讲!”分队长大力地拍着芬奇的肩,“今天是值得庆祝的日子,孩子,别拘束,玩得开心点儿。你要是没看上刚才那位就再多留意,有中意的就告诉我,你今晚的开销都记在我账上。”就在芬奇试图张嘴辩解的时候,他的上司突然严肃地把食指贴上新晋骑士的嘴,“闭嘴,小鬼,我可不希望我队里的男人在今晚过后还是个雏儿。” 女神在上。芬奇·格兰德尔再一次在心中祈祷着,他在教会学院待着的时候可不知道成为一名骑士就非得告别处子之身——还是以这种异常尴尬的方式。他有一百种别的方式证明他对骑士团的忠心,就非得要这样不可吗? 当他暗自苦恼的时候,四周的光线忽地暗了下来。远处的舞台上突然跳上一位报幕的侍者,他朝众人鞠躬,并高声宣布着:“今晚的原定的舞者普丽姆萝丝女士今日身体不适,不能登台,望请大家见谅……”台下传来一片不满的嘘声,就连身旁的分队长也咳了咳了嗓子以示遗憾,“请安静,请安静——”那侍者淡然地抬手安抚着台下的顾客,“为表歉意,我们为大家安排了新的余兴节目,请让我们欢迎哈塔兰坠落的晨星,希望他的表演能令大家满意。” 这报幕似乎一举挽回了“夜莺之眼”的信誉,台下原先唏嘘的客人们突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在喧闹之间,芬奇试着高声问向他的上司:“他刚刚说‘哈塔兰’?”“你没听错。”年长的骑士答道,“当年那些骑在我们脖子上的家伙们都变成了奴隶,现如今你们能喝着小酒欣赏那些白耗子光着屁股跳舞,都得感激我们当年的浴血奋战。” 芬奇并未对他的言语做出评价,他转过头,有些好奇地望向打着微光的舞台。靠近长廊的那侧幕帘被拉开了,一位身着白袍的年轻人赤着脚朝中央走去,仿佛白色的流星划过天幕。他白色的长发几乎快到腰际,随着轻快的脚步晃动着,他看上去和这环境格格不入——他没穿着什么过于暴露的衣服好凸显他的腰身,也没什么繁琐的饰物装点他的面庞,宽松的白袍垂到脚踝,腰间系着橄榄叶状的金色丝带。他不应当出现在这里,芬奇蓦地想到,他更适合被放在那些写着神话与歌谣的史诗里,怀抱着竖琴轻吟着自己作的诗;或者化作一株水仙,生长在清澈的河畔。 等他迈向舞台中央站定的时候,芬奇这才发现他确实像一位真正的游吟诗人那样怀抱着一架浅色的竖琴,他信手拨弄着琴弦,那不是什么复杂悠扬的乐音,但从他的指尖流出的音符仿佛染上了奇异的魔法,让人不禁聚精会神地倾听。他随意弹奏了一会儿,就缓下手来,抬眼注视着前方,对着空无一物的未知浅唱低吟: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那是个过于年轻的声音,年轻得过分也平稳的过头,芬奇不禁暗自猜想他究竟要唱上多少遍才能像现在这样波澜不惊。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 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 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 ……” 那首诗过于奇异又过于短暂的歌,芬奇还没来得及仔细回想就匆匆结束了。那位年轻的“诗人”很快就将竖琴放在脚下,原地旋转起来。他双臂抱肩,修长的小腿在白袍下时隐时现,脚尖离地又落下,脚踝上的金色小铃频频作响,像一条柔软的小蛇那样随着吹笛人的音乐悠然起舞,起伏的波浪从臂弯传到指尖。伴随着最后一个休止符,他突然整个身子低垂下来,朝前方垂下自己的头颅,双臂在身后高举腾飞,像只试图起飞的天鹅。 他没能成功起飞,因为四周灯光亮起,光栅向舞台中央合拢。于是他在众人的欢呼与口哨声中悄然退场。 芬奇长长地呼出口气来,他的队长和旁人大声开着玩笑,诸如那个哈塔兰人的一晚要多少钱才能买到,他不想去听,酒馆的空气突然沉闷得吓人,他想要站起来去窗前透会气,他几乎差点儿就成功了,如果不是有什么人突然挡在他面前的话。 “嘿,骑士大人。” 那个方才在台上万众瞩目的哈塔兰少年突然大大方方地站在他的面前,距离如此之近,以至于芬奇能分辨出他眼瞳的色泽:介于灰色和银色之间,在跳动的烛火下闪闪发光。“想让我帮您添点儿酒吗?我看到您的杯子空了。”那少年朝他眨了眨眼睛俏皮地问道。 芬奇·格兰德尔鬼使神差地向前伸出了举杯的手。 “这是南郡的新产的白葡萄酒,和运往城堡的是同一批货。您会喜欢喝的,我觉得它很适合您,瞧——”他慢悠悠地斟满对骑士的小杯,“它的颜色就像您的头发那样好看。”芬奇下意识地挠了挠自己的脑壳,这只能让他的头发更加乱蓬蓬,芬奇·格兰德尔,老家距离纳吉亥尔千里之遥,他的父亲是个农夫,母亲是个挤奶工,他的头发和母亲如出一辙,“就像那些给牛喂的稻草”他父亲总是这样说他们母子,然后随手揉乱男孩的短发。 “像是黄金蒙上轻纱,就连早上八点的太阳都要嫉妒它们的色彩。”那个哈塔兰少年陈述道。 芬奇几乎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还没等尝出味道就感觉到腹中微热,他尽可能不露声色地咳嗽着,假装没看见身旁队长若有所思的微笑。“您可以慢点喝,”那少年举起手中的银色酒壶,“还有不少呢——诶呀。” 他把银壶的壶嘴向下,几滴酒顺着壶身滑落,就再不剩什么了。“它空了,真是抱歉。”白发少年毫无歉意地冲芬奇笑了笑,继而理所应当地说着,“不过我那里还有好多,也许您愿意赏光去楼上与我喝上几杯?” 芬奇慌忙地摆着手,表示自己其实并不热衷与饮酒…… “或者一些茶?”哈塔兰人耐心的询问他,“绿茶、红茶、乌龙茶……来吧,骑士大人,总有一杯茶您会喜欢,还能帮您醒醒酒。” “不,呃,谢了,恐怕我这会儿什么都不想喝——嗷!”芬奇随着后脑的刺痛回首望去,他的队长以一种相当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对他怒目而视。哈塔兰少年的目光在他们二人之间徘徊许久,从芬奇胸前闪亮的骑士团徽章扫向骑士年轻的脸,等他再度开口时,他换上了一种和方才讲话、和方才在台上唱歌完全不同的声调,如果他的发梢会动,它们一定会在此时变成万千条白色的小蛇,用贪婪的目光紧紧盯住面前的猎物,只有石头才会在它们的注视下无动于衷。“我们可以随便喝点别的什么,也可以什么都不喝,我英俊的骑士,我只是在邀请你和我共赴梦乡。” 芬奇·格兰德尔大梦初醒般回想起自己身处何地,他在纳吉亥尔的下城区偏北,“夜莺之眼”是此地规模最大名气最高的娼馆,他的队长带他来到此地就是为了让他在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之前摆脱处子之身,他面前站着一位年轻美丽的哈塔兰舞者,这屋子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想和他共同饮酒饮茶饮随便什么玩意儿,而后共赴巫山。 然而芬奇·格兰德尔是一名骑士,品行正直,信仰弥坚,时时刻刻将骑士之道记在脑中,行在脚下,诚实是他必须践行的品德,所以他会承认,作为一名成年男性,他和这屋子里的其他男人一样会对眼前的雌雄莫辨的白发少年想入非非,但他仍旧必须坦诚相告,因为一旦他隐瞒真相就会让自己胸前的徽章蒙羞,于是他说: “很抱歉,我其实很希望能和你一起喝点什么,但是我口袋里连一枚金币都没有。” 这话着实出乎那位少年的意料,他的眉梢轻挑,嘴唇微张。 而芬奇依然诚实地补充着,不顾他的队长在他身后疯狂地揉着额角,“我听人说和你共处一室的价格一定不菲,我只是个普通的骑士,不是你口中的什么‘骑士大人’,如果你想要赚钱的话,你应该去问问其他的客人,而不是问我。” 令人窒息的沉默像晨雾那样蔓延开来,不知为何芬奇比刚才感觉舒畅不少,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心中的话,只是那个放在还对他微笑的少年一定会在停罢这番话后留下一个鄙夷的神色而后扬长而去,诚实的代价让他有些许落寞。而他的队长似乎正奋力从口袋里掏出点什么,好证明他手下的男孩其实完全付得起这个价格。 “我不要你的钱。” 年轻的哈塔兰娼妓突然开口,他以一种好奇的眼神瞧着芬奇,就好像在瞧什么八辈子没见过的异大陆珍奇生物。“你瞧,我今晚本来应该休息,我只是替我的姐妹来跳舞的,所以我有权选择自己的客人,有时候我会选择能给我很多金币的客人,有时候我会选择身材健硕的客人,但今晚…… “今晚我想要选自己喜欢的客人。” “而你头发的颜色很好看,刚好是我今晚最喜欢的颜色。”他朝年轻的骑士伸出手。 芬奇握住了那只手,毕竟诚实是骑士必须遵从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