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回魂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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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男的好。” “不,做女的才能享受。” “呸!做女的那么多不公平,还得被人睡,有什么好的,笨蛋。” “你,你……” “你什么你,我说的不对吗?”,一个黑色的虚影有些得意洋洋的说道,显然抬杠抬赢了也很爽啊!尤其是无聊的现在,能找个人解闷都是奢侈。 可是显然对方不这么想的,黑色的虚影都气的发抖,身体飘飘荡荡的,感觉危险的很。 然而旁边的影子却没看见,还在得意于抬杠的胜利,实在是投胎途中太慢了,不找点乐子那人不得疯了不可。 好不容易来了个其他人可以聊天,它也不在乎对方合不合得来了。 突然,得意的黑影突然看到对方抓住了它的手,顿时一惊,还以为要打他呢?结果是给它套了个手镯,银色的,它摸了摸,取不下来,这该不会是银子的吧? 地府不是不让鬼带东西下来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还没等它多想,就感觉到一阵吸力,“啊——”的惨叫了一声,黑影就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另一个黑影解气的哼了一声。 “想当男人,那就去当吧!顺便连女人一起当了就是。”,它幸灾乐祸的笑了。 它本来是没死的,可是因为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在触碰到地府的时候就放弃了肉身,打算干脆去投胎,下一世投个纯粹的女人多好,偏偏还有人跟它抬杠。 那个手镯就是它和人间的联系方式,现在给了别人,那自然是对方代替它回到了肉身,尤其是对方不是原主人,还无法中断吸引力,只能接受现实,除非是再死下来。 黑影得意的笑,可是越来越漫长的等待,迟迟不能投胎,让它渐渐失去了耐心,偏偏镯子也给了别人,现在想反悔都来不及了。 “现在只剩下一个男人的名额了,去不去?” “不,怎么会?”,它不可置信的说,想重新选择,但想到那漫长的等待,它还是觉得忍受不了,只能忍辱负重的跳入了轮回盘里。 它不知道的是,这个名额,原本是被它送出去的那个倒霉鬼的,而它自己,原本就是个没死的生人,根本就不可有什么名额存在。 …… “呃!头好痛,我这是……”,它又或者是他,看着眼前陌生的房间,揉着晕晕乎乎的脑袋,实在有些想不起是怎么回事了。 他不是在投胎吗?怎么…… “呕……”,突如其来的庞大记忆让他更加的难受,忍不住扒着垃圾桶吐了起来,干呕了几声,然后脑子一晕,一声不吭的就晕了过去。 砸在地上,发出了砰的一声响,碰到的花瓶砸落在地上,“咔嚓”一声,可比他落地的声音更加清脆可闻。 客厅里,一个正在做饭,一个正拿着笔写作业的兄弟两人对视一眼,小的撇了撇嘴,明显不想去管,低头又准备思路。 “阿辰,去看看。”,厨房里收拾东西年纪稍大的哥哥冷静的说,冷峻的侧脸完美无暇,剪裁合身的休闲裤衬的他肩宽腿长,如今也才十九岁的他身材修长有力,虽然依旧有些过于年轻,却依旧不能否认他的风采。 弟弟放下笔,不满的“啧”了一声,迈起腿来到继母门前,用力的敲了敲,却没人回应。 他皱着眉又敲了一遍,却没听到任何回音,不管是应声,还是以前不耐烦的谩骂都没有出现。 此时,宋辰再傻也知道情况不对了,绷紧了好看的脸庞,正当他准备再敲一遍时,宋居庭走过来拦住了他。 “哥……”,宋辰有些不知所措叫了一声。 宋居庭直接扭了扭门,还好,这女人在家时,并没有锁门的习惯,打开门。 他看着躺在地上,精致的脸色苍白,显然已经失去意识,惨白的唇微张,发出微微呻吟的女人,眉头一皱。 “阿辰,叫车,送她去医院。” “啊~,是。”,宋辰赶忙打了个电话,让司机赶紧开车来,然后看着平时嚣张,现在却毫无生息的女人,心情有些复杂。 可到底心还是好的,狠不下心,所以他也并没有希望她出事。 帮着哥一起将人扶起来,扶到床上躺着,女人大腿温热细腻的皮肤触感,让还没碰过女人的宋辰一阵面红耳赤。 但想起人是他继母,现在还生死未卜,又觉得是自己太过龌龊了,心里暗骂了自己一通,这才按耐下心情,担忧的在屋里转圈。 “阿辰,冷静些,会没事的。”,哥哥沉稳的话语让宋辰终于冷静了一点,慌乱的心略微放下,在他心里,哥哥绝对是最值得让人信任的人,他说没事就肯定没事。 没一会儿,听到司机的电话打来,宋居庭一把将人抱起,走了出去,“开门。”,眼神看着弟弟。 宋辰一愣,然后立马打开了大门,看着哥哥抱着继母出去,然后锁上门,跟了上去。 “王叔,去医院。”,宋居庭坐上车,冷静的对司机说道。 宋辰趁机也坐了上去。 司机王叔一看,顿时一惊,这夫人怎么晕倒了,赶紧开车启动,一边问道:“夫,夫人这是?” 宋居庭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宋辰插了一嘴,道:“她在屋里,谁知道她是怎么昏迷的啊!回头检查一下就是了。” 司机没再问,毕竟这也不是他的职责,他只要将人送去医院就行了。 女人无力的头颅搭在宋居庭怀里,因为脑子里的痛楚而皱着眉,精致淡雅的小脸苍白无色,不时微微发出低低的呻吟声,显然不是很好受。 突然,有电话铃声响起,宋居庭撇了一眼手机,将怀里的人推到宋辰身上,示意他注意一下。 女人柔腻馨香的身体突然倒在怀里,惹的宋辰顿时一僵,微微低头,就看见那松弛的家居服因为动作被扯了一下,白腻柔软的乳房半露,就那么抵在他胸膛上。 宋辰脑子瞬间空白,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了一眼正皱着眉头接电话的哥哥,只能忍了下来。 被软腻乳房抵着的胸膛一阵灼热,烫的宋辰浑身都泛了红晕,又有些恼怒。 这女人,平时拿捏欺负他们兄弟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连衣服也不穿好……,想着想着,也知道自己只是在迁怒,宋辰耳根红红的伸手拽了一下她的衣服。 修长的手指拎起衣服,像是遮地雷一样小心的遮住那两团白软丰盈的肉球,然后又像是被烫了一样缩回手,温热的指尖搓了搓,总感觉还残留着一些软腻的温度。 宋辰撇过脸去,整个白皙的脖子都红了,眼睛恍惚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却又好似什么都没看进去。 愣愣的和哥哥一起将人送进医院,宋辰才放松似得一屁股坐在医院的靠椅上,揉了揉额头。 空空的怀里也好像有点不习惯,怪怪的。 宋居庭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唇,倒也没说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 夏柒昔猛的从病床上惊醒过来,不对,我到底是夏柒昔,还是夏柒? 仔细理了理脑子纷乱的记忆,他才终于想起来了,他原来是夏柒,现在是夏柒昔。 也就是那个因为他无聊,便和对方抬杠的那个……鬼,还是魂来着,不过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不是她啊!虽然他也不介意就是了,即使原主不愿意回来,他接手也不是不行。 虽然他不愿意当女的,更不用说原主男女器官都有,但对比起下面无聊空洞的,等待了好几年也没有等到投胎的待遇来看,怎么着也比再回去胜啊! 那种无人可以交流的灰色空间,简直是可以让人逼疯自己,他感觉自己能在里面待了几年,没疯没傻,还能说话,简直就是个奇迹。 虽然变得有点话唠,得罪了和自己一起投胎的原主,遭了一点罪,但这不是还得了便宜嘛!有身体了,能吃能喝,还有人陪,简直就是天堂啊! 他不该背地里说原主闲话的,她就是自己的救世主啊!阿门。 在心底给原主祈福了一阵。 然后仔细翻看了一下原主剩余不多,并且杂乱的记忆,夏柒一阵唏嘘,多么大点儿小事啊!这就不想活了,造孽啊! 便宜他了,嘿嘿! 人间多好啊!想干嘛干嘛!有吃有喝,还有钱,(重要的是最后一点)男女无所谓,他又不打算干些不可描述的事,找不找老婆,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又有什么可怕的。 总之来讲,他整理了一下原主的故事就是,原主从小雌雄同体,但一直以女性为主,后来被父亲夏咏国嫁给了大她接近一倍的宋康铭。 也不知道是联姻还是其他,又或者是卖女求荣,反正是嫁了,原主也很听话,宋康铭年纪虽然是大了一点,但脸好看啊!性格沉稳又事业有成,身体也没发福,八块腹肌稳稳的。 总的还是个帅气多金的男子,又很体贴,对她也是极好,平日里嘘寒问暖,给买礼物花束,于是原主就喜欢上了他,根本不在意年龄的差距,也算是自愿嫁进宋家的。 可是事情来了,原主男女器官都有,结婚后才发现,那女性器官太小了,发育的不全,那孔洞几乎连铅笔粗都没有,根本没法用。 即使夏柒昔急的直哭,也没办法,她以前也根本就没碰过那个羞耻的地方,自然是不清楚的。 当晚,宋康铭很绅士的抱着她安慰,却没有碰她,在她以为对方不介意的时候,就安排了她在家住。 而他自己却很少回来,夏柒昔自然也就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气到不行,后来更是听闻他在外面有了女人,甚至生了孩子就更气了。 奇怪的是,偏偏宋康德他就是没打算离婚,怕她一个人无聊,还安排了两个刚接回来的不算婚生子的儿子来陪她。 夏柒昔却只觉得对方在羞辱她,平时对两个继子自然是态度不会很好,即使他们包了所有家务,也得不到她一个好脸色。 以夏柒的理解就是,原主就因为她觉得自己不是个纯粹的女人,所以才会导致她现在的难堪。 所以在阴界跟他吵架时,才会那么激动的说更想当女人,不是随口乱说的,第二,你说她多傻,这么有钱的家庭,不好好享受,想什么男人啊!有病,矫情。 另外,他也知道了那个镯子是联系着原主身体的道具,原主现在是肯定是回不来了。 看了看雪白纤细的手腕,却并没有发现什么银镯子,想想也正常,灵魂能看见的,人又不一定。 对与夏柒昔,夏柒也并不可惜她,反正都要投胎的,早个几十年也一样,她自己选的怪谁?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吃,好好玩儿,争取多活几年再下去,他实在是受够了那等待的滋味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要不是他心态好,会自娱自乐,他肯定早就疯了。 琢磨了一番,行吧!他以后就叫夏柒昔了,连名字都差不多,多有缘分哪!肯定得替原主多活几年。 夏柒昔咧嘴笑着,结果扯到了头上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的,脑子还有点晕乎。 一问护士才知道,个傻女人,原来是撞了个脑震荡才下去的,哎呀!好晕。 一觉醒来,天都已经黑了,肚子饿的咕咕叫,幸好头已经不怎么疼了,也不算太晕,就是有点反胃,可偏偏就饿。 夏柒昔一抬头,就看见他的左边,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坐在床边,正在依着灯光在写作业。 他眨了眨眼,才恍然想起,原来这就是和原主同居的那个便宜继子,嗯!排老二的那个。 微黄的光芒映射在他干净的侧脸上,生出了暖融融的感觉,细致俊朗,不似他哥的冷峻,虽然比较调皮阳光,经常喜欢和原主抬杠吵架,但人还不错,不像他哥腹黑的很。 “阿辰。”,温软的语气里带着虚弱的有气无力,夏柒昔自己都觉得太矫情了。 那苍白的精致小脸,显得有些可怜兮兮的,尽管他并没有刻意做出什么惹人怜惜的表情来。 不过显然宋辰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一样,他眉头一皱,放下笔转眸看她,突然被她精致的容貌晃了一下,然后很快又回过神来,没被她的外表所欺骗。 “醒了,要叫医生吗?” 显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也不知是不是他哥交代的。 夏柒昔小嘴一扁,有些不高兴,清澈透亮的眸子盯着他,我盯。 宋辰眉头跳了跳,忍不住揉了揉眉角,这女人,却还是妥协道:“说吧!什么事。” 夏柒昔顿时精神一振,语气软糯的认真说道:“我饿了。” 他现在身体太虚弱了,灵魂和身体磨合的并不算快,原主的声音又软,本来认真的话语,愣是让他给说出了一股撒娇的意味来。 话一出口,夏柒自己都抖了一下,太肉麻了,鸡皮疙瘩都快出来了。 习惯了她呕指气使的态度,宋辰还忍不住被她一反常态的态度惹的心一颤,这女人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怀疑的看过去,然而夏柒昔却还是那副虚弱的样子,只是突然表情有点不太对,感觉有点像是被打击到了一样的怪异表情。 但宋辰也不好追问,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能妥协道:“行,但现在只有粥,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知道了吗?” 夏柒昔点头,现在只要有吃的就行,别的他也不挑。 宋辰生怕她反悔,赶紧出门给她买粥去了,那火急火燎的样子,看得夏柒昔想笑。 果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情绪外漏的厉害,连他都能看出这孩子对他继母有多么的敬而远之。 但也能间接了解到,原主是有多么的难伺候。 不过现在人是他了,只要不被人发现不是原主,那怎么开心怎么来,反正就算发现了,他也没证据不是。 人一辈子,短短几十年,还有很多疾病意外,哪有那么长的时间,开心就好。 没一会儿,宋辰就拎着粥回来了,拆封给她放床头上,“给,吃吧!” 夏柒昔想动,结果却发现手脚都有些发软,提不起劲来,转念一想,她就知道,肯定是和原主的身体还没融合好的原因导致的。 顿时叹了口气,有点恹恹。 听到这一声,宋辰忍不住攥紧了笔,转身过来,“你又要闹什么,刚不说了粥可以的吗?” 夏柒昔也没生气,反正他恶劣的态度,肯定是对着原主的,没必要生气。 于是她装出一副病弱的样子,说:“我没力气,动不了,你喂我吧!”,说着,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他真的是好饿。 (其实倒也不算装,反正确实是浑身无力。) 宋辰嘴角抽了抽,只是撞了下脑袋,还能撞坏了不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怪异。 虽然有些不耐,但想到哥哥的交代,他顿时就蔫了,撇了一眼可怜兮兮的女人。 只能不情不愿的端起粥,喂呗! “唔~,烫。”,夏柒昔张着嘴呼气,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委屈的不行。 宋辰一僵,想尝尝,但又想起了男女有别,只能忍着耐性,低着好看的眸子,给她吹了又吹,才又送过去。 夏柒昔张嘴吃下,淡红色的舌尖舔过唇角,眼睛水光潋滟,仿佛带着勾人的韵味。 宋辰白皙的脸蛋一红,拿勺子的手顿了顿,心里恼怒又羞耻的想,这女人,又开始勾引人了,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家室了吗? 虽然,他爸也不怎么碰她就是了,撇了撇嘴,他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说到底,在他眼里,她也就是个爱发脾气的可怜女人罢了,也没什么大罪,要怪还是得怪他爹,娶了就该好好对待,不然就别结婚。 这样不冷不热的,甚至还让继子和她同居,宋辰自己都觉得尴尬,但他不想住也没办法,经济实力不够,为了在本市最好的学校读书和未来,反正房子是他那个便宜老爹的,十几年没管过他们,不住白不住。 不过是些这女人自认为“狠毒”的话罢了,他和哥哥在贫民窟的时候,什么恶毒下流的恶心话没听过,还会在乎这个? 也就是这个天真的女人,认为他们会在意罢了,整天气呼呼的,跟个小河豚似得,将他们指使来,指使去的,以为这样就能折磨到他们了。 偏偏还没有警惕性,房门也不锁,钱财也放在客厅抽屉里,随便他们拿,虽然是方便指使他们去买东西,但也从不禁止他们使用。 在他看来,傻女人这个词,说的也就是她了,没被骗财骗色,也就是他们兄弟心肠好,不屑于为之而已,否则这女人还不得哭死。 宋辰想的有些入神,被夏柒昔不满的拽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无奈的低眉顺眼的继续给她喂粥。 夏柒昔享受着他的伺候,感觉很是惬意,这家伙,虽然嘴巴坏,但人还是挺好的吗?居然没趁“她”这个坏继母生病,就趁机欺负他,真是可爱啊! 其实宋辰不知道,夏柒昔本来就没什么钱财的概念,有父母时,父母对她也不错,虽然不能铺张浪费,但是也不会亏待了她。 嫁到宋家以后,宋康德虽然不碰她,但是每月五十万的生活费却也是按时都给的,根本就不缺钱。 所以从头到尾根本就不清楚,作为宋康德的两个儿子居然会缺钱,不然几乎成了怨妇的原主,还真不一定会不会做出什么奇怪的事呢? 喝完粥,虽然感觉还是有点饿,只是胃里垫了个底,但夏柒昔到底还是没再说些什么,安分的躺了回去。 看着宋辰收拾了东西,然后继续写作业,她抬起有些刺痛的手,看了看手背上面,大概是因为吊针所以贴的创口贴上的一点血迹,神情有些飘远。 淡黄色的灯光,撒在素白色的房间里,散发着淡淡的温馨气氛,那白色印花的窗帘外,是漆黑的夜色,带着点点星光。 宋辰余光看见病床上,面色有些苍白的夏柒昔,怔怔的看着手背,他手中转动的笔一顿。 心中思索了下,却还是不忍的看着她,叹气道:“你没事,只是有些低血糖,低血压,已经吊完了药水,等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晚上我在这儿陪床,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叫我。” 听到他说话,夏柒昔诧异的看向他,然后思索了一下,还别说,他还真有事。 饿倒是不太饿了,但是吃的粥大多是水,加上昏迷时可能吊了几瓶水,此时宋辰不说还好,说了他还真想上去厕所。 但是他现在浑身无力,再加上,话说,他现在到底该上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呢? 好纠结啊! “阿辰,我想上厕所。”,夏柒昔极其坦然的说道,反正是人正常生理需求,也没什么好害羞的。 他话音刚落,宋辰脸上就浮上了一抹红霞,有些结巴的说道:“上,上厕所?” “对啊!我没力气,你扶我。”,夏柒昔向他伸出了手,显然是要他扶的意思。 宋辰顿时有些后悔,早知道他不说有事叫他了,上厕所这事,他又不能帮忙,也不好进去。 “要,要不,我帮你叫女护工吧!”,宋辰苦恼的想了想,然后建议道。 “不用,你扶我就好,大不了你在外面等我就是了。”,夏柒昔才不会让他找护工呢!毕竟他心理上还是个男人,找个女护工,是要社死的节奏吗?那才是真的尴尬呢! 宋辰犹豫了下,还是被夏柒昔给拉了过来,没办法,只能小心的扶着她起来。 偏偏夏柒昔身体软的很,即使宋辰再避免,也依旧大半娇软的身体都靠在他怀里,紧贴着他的胸膛,感受着怀里陌生的柔软触感,宋辰白皙的脸颊都僵了,脖子上瞬间浮起了一层红晕。 ‘这,这女人,怎么一点力气都没有,真,真是的。’,宋辰脸都快红透了,然而脑子里又忍不住想着,‘难道女人都是这么软吗?’ 感觉着手心里柔软滑腻的皮肤,他下意识的收紧了一点,顿时感受的越发清晰,然而宋辰一回过神来,又惊慌的松了开来。 “哎呦!你干嘛?”,宋辰一松手,夏柒昔差点跌下去,忍不住声音软腻的抱怨道。 他现在都快适应自己的声音了,所以夏柒倒是没什么感觉,倒是宋辰浑身抖了一下,慌忙的扶住她,眼神飘忽。 虽然夏柒昔也发现了这孩子的害羞,但他浑身无力,也没功夫去嘲笑调侃他。 好不容易上完厕所回来,夏柒昔无语的揉了揉胳膊,感觉胳膊都要青了,他怎么这么大劲儿啊! 上趟厕所,比打球都要累了,檫了檫额头上的汗,夏柒昔虚了口气,软软的躺在床上,终于放松了。 不过想起上厕所摸到的奇怪部位,即使从原主记忆里知道了,但还是让他牙酸,太奇怪了,从男人,突然就变得不男不女的了,心里怪怪的。 这趟回来,不光夏柒昔放松了,就连宋辰都重重的松了口气,后背都紧张的汗湿了,天知道他在女厕所门口等她有多尴尬。 怕人摔倒,也不敢远离,人来人往的,每个人都拿好奇的目光看他,宋辰都恨不得没长这张脸,早知道带个口罩再来了,他一时后悔不跌的想。 (要是被夏柒知道了,肯定会笑话他年轻人脸皮太薄了,像他,连女厕所都敢光明正大的进了,要脸皮有个屁用。) 宋辰坐在桌子前,看着桌上的作业,心里却杂乱的不行,迟迟沉沉不下心来思考题目,不时想起厕所时那丢人的场景,一会儿又想起那女人靠在他怀里的身子,柔若无骨,带着淡淡的馨香。 想着想着,就感觉胸前之前被贴着部位,仿佛都要烧起来一样,热烫的厉害。 另一边。 夏柒昔此时慵懒的半趴在枕头上,歪着脑袋看他,见他脸上升起红晕,顿时有些惊奇。 然后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仿佛有些坐立不安的样子,年轻帅气的脸上,脸色忽明忽暗,变来变去的,差点没笑死。 长长的睫毛弯弯,眼里的笑意简直藏不住,最后忍不住将脸埋在枕头里笑了出来,声音悦耳微弱,刻意没让宋辰听见。 否则这家伙还不得羞死,小孩子脸皮就是薄,真没办法,哪儿像前世顾泽那个小鬼,占他便宜可从来没手软过。 就连他满身大汗的回去,顾泽那家伙都丝毫不嫌弃的扑在他身上,洗澡偷看,睡觉硬磨着一起睡。 在他懒得搭理他的时候,还会得寸进尺的用手摸他的胸肌揉捏,真不知道那儿玩意儿硬邦邦的有什么好玩儿的。 有一次,被那家伙不知轻重的咬了一口之后,吓的他都不敢再光膀子了,天知道他上辈子一米八的大个儿,长得又普普通通的,这小鬼到底看上他什么了,真是哭笑不得。 也不知道他死了以后,那家伙会不会伤心,有没有娶媳妇儿呢? 虽然知道顾泽那小鬼对他有点那个意思,但夏柒总觉得他还小,小孩子能知道什么叫喜欢,长大了,遇见喜欢的女孩子,自然也就会放弃了。 可惜了,他没能看到,有点遗憾啊!他和那个小鬼头,关系还算处的不错,不然也不会容忍他的各种骚扰,没想到突然就天人永隔了。 想起这个,已经是夏柒昔的夏柒,拿起手机一看,2025年,他顿时一愣,有些恍然和失落,原来已经过去五年了啊! 他在阴间等待投胎,一开始还会数着日子,但最后就放弃了,越数越绝望,又何必再数呢? 所以后来也就忘了,过了多少时间,度日如年,其实原主去陪他,他真的是非常高兴的,即使是吵架,即使是拌嘴,他也是高兴的不得了,因为……,终于有人来陪他了。 不用整天像个傻子一样,总是自娱自乐,最后脑子都已经快混沌了,直到有人到来,他才算是仿佛被惊醒了一般,恢复了些许活力,所以他很感谢原主的到来。 但若是让他把身体还回去?可能,应该,还是不会吧!夏柒自己也不确定,那种无望等待的恐惧感,他实在是受够了,死亡啊?多么恐怖的一个词,对于他来说,那是比地狱还要残忍的顿刀子割人,杀人不见血。 此时他想起来,心都还是一紧,实在是一种阴影般的存在,让他宁愿魂飞魄散,也不愿意再重来一次的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