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汪汪汪!(舔脚/脚垫/犬化/吃口水/舔脚上的牛奶)
明焕是个彻头彻尾的少爷脾气,赖床和起床气的毛病一样不少,况且昨天确实体力消耗过量,第二天临近上午十一点才迷蒙地睁开了眼。 大概世界上有某种互补定律,亦或者是沈均作为附属者的自觉,与明焕恰恰相反,他是永远自律到近乎自虐的那种人。 沈均昨晚还是半残,今早六点半就可以准时睁开眼,立刻从床上起来,洗漱完毕后按例提点安排了颜渊、谢佑辙、谢佑轩、陆麒、文澍一番,然后来到主人床边跪候,等待着伺候主人晨起。 明焕有一条规矩:没有他的允许,奴才是不能擅自钻进被窝里以口侍唤醒他的。处在睡梦明焕随时可能一脚把奴才踹出去,因此奴才们只能安安静静地跪着,不能有任何多余的自作主张的动作。 经过漫长的等待,被子似乎动了一下,沈均轻声唤道:“主人?” 明焕刚醒,脑子尚且处于迷迷蒙蒙的状态,揉了揉眼睛,眉头也皱着,含含糊糊地问沈均:“不是叫你好好休息,一觉睡到自然醒吗?你多早就起来了,跪了多久了?” 边说边要坐起来靠在床头,沈均起身上前仔细扶着,然后又跪回原位,脑子飞速转动。总不能说自己一觉睡到自然醒就是很早、就是固定生物时钟吧,主人会不会认为自己在暗讽他起得晚? 没有太长的思考时间,沈均小心回话:“奴才知错……奴才六点三十分醒的,八点时过来等候服侍主人晨起。” 明焕无语,想骂他两句,无奈大清早的确实没那个脾气和力气,也清楚沈均就是那么不懂享受的“机器人”,懒得和这样的奴才种计较,摆了摆手让他出去:“起来吧,去外面餐椅上坐着等我,让颜溥、谢佑轩、文澍进来伺候就行了。” 说着,明焕扫了一眼沈均的膝盖,眼神严肃:“你都多久没伺候过人了,跪那么久也不怕腿废了。” 多显而易见啊,主人这是嫌他没用,当久了沈家太子爷伺候人的功夫怕是大不如前了。 可怜沈均一大清早就被吓了个够呛,“咚”地叩头在地,颤颤巍巍地开口:“奴才没用,求主人责罚。” 明焕眼睛微眯,不经意间眼中释放出与生俱来的危险气息,低哑的声线暗藏睥睨众生的威压:“我的话还要重复第二遍吗?沈均。” “沈均”这个名字被他的唇齿念得极富有诱惑力,为什么呢?因为越危险越诱人深陷。 沈均浑身猛然一震。已经不知道这震颤是因为主人在给他下最后通牒,还是因为主人念他的名字,念得那么好听。 他慌慌张张磕了个头:“奴才告退。” 明焕撇撇嘴,拿出传唤奴才的控制器按下三个键。 家奴就是这点不如外面的M,跟听不懂人话似的,非要吓唬几句才管用,一个个脑子都长歪了属于是。 颜溥、谢佑轩、文澍昨晚得了明焕钦点伺候晨起,也和沈均一样早早跪候了,只不过沈均在卧室内,他们在卧室门外。 这会儿见沈均一脸失魂落魄,一副被赶出来的伤心模样,谢佑轩、文澍看了还好……前者是谢家老二,今年才十七岁,在主宅伺候主人的时间短,又得过沈均不少照拂,因此只觉得沈均可怜,猜测主人刚起床想必心情不好,自己一会儿可得小心伺候; 后者是文家家主的弟弟,是几个二等世家奴才中年纪最大的,比明焕大五岁,一向沉稳本分。也清楚主人一向以虐待沈均为乐,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只当什么都没瞧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 ——但这事落在颜溥眼里,却是天大的喜事。 沈均不能让少主开心,让少主不开心的次数越多,就代表自己离少主私奴之位就越近,万事本就是能者居之。一朝天子一朝臣,自己成了少主私奴,等到少主成为家主,他们颜家也能将其他二等世家越甩越远。 想着想着就入了迷,还是一旁的文澍轻轻推了颜溥一下,他才发现手环上的灯已经在闪了,连忙膝行入内。 颜溥爬得飞快,爬在最前头,笑嘻嘻的一脸谄媚,如果颜溥长了一条尾巴,此时此刻绝对是翘到天上去了。 明焕坐在床上,似笑非笑地看着颜溥姿态的嘚瑟样,觉得还挺有趣的。颜溥有些地方确实比沈均强,胆大心细,野心都写在这张明艳的脸上,说话又好听…… 有时候,做事做十分,说话只说五分的老实人和做事做五分,说话却要说十一分的精明人之中,哪一个更让人觉得讨喜,还真是说不准。 颜溥爬到明焕脚边,低头亲吻明焕的脚趾,抬头露出一个讨好的甜笑:“主人早安。” 明焕抬脚随意拍了拍颜溥的脸作为奖励,然后站起身,示意三个奴才可以伺候换衣服了。 颜溥连忙跪在明焕身前,生怕这个机会被抢了似的。伸手解开了明焕身上睡衣的系带,轻轻地脱下睡衣递给一旁谢佑轩。 谢佑轩年纪小,又素来被父亲和哥哥保护得很好,心思比较单纯,没有什么你争我抢、想在主人面前露脸的竞争意识,一般颜溥给他安排什么活计,他都会听话地照做,不太去思考。默默在一旁接过主人脱下来的睡衣,细心地叠好之后就静静跪着,一句话也不多说。 颜溥伺候穿衣的间隙,开始例行地上眼药,故作迟疑地开口:“主人刚才是罚了沈大人吗?” 明焕挑了挑眉:“怎么了?” “沈大人出去时面色很不好看,一脸愤恨,还瞪了奴才一眼。”颜溥越说越伤心,“沈大人有什么错处,主人还是罚奴才吧,总归这气也是要撒到奴才一个人身上的。沈大人过得舒心些,奴才也才能好好地伺候主人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焕心里是真的笑了。 要不怎么说颜溥比沈均机灵呢,四年过去,沈均还是那个蠢得犯傻的沈均,而颜溥已经从以前的直球攻击,进化为茶言茶语了。 沈均啊,要不是你主人我太清楚你几斤几两,你拿什么和人家斗呢?明焕暗暗摇头。 “我看你的眼睛比沈均还大一点儿呢,不会瞪回去?”明焕故作疑惑。 看来主人今天不吃他这一套,颜溥泄了气,小声嗫嚅道:“奴才哪敢呢……” 明焕没再搭理。 由文澍伺候穿好了上衣,由颜溥伺候着穿好了裤子,换好衣服的明焕侧目去看一言不发的谢佑轩,打量了他几眼,突然唤道:“佑轩。” 正在发呆的谢佑轩惊得像被人拿捏住了命运的后颈皮:“是!奴才在。” 明焕说:“站起来,站直。” 在场三人都不知道主人是什么意思,颜溥一副看好戏的眼神,文澍战战兢兢地看着谢佑轩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明焕走进两步,谢佑轩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脑子一团浆糊,想到刚才沈均离开时的表情,主人今天心情是不好的啊,可是自己一句话没说,哪里惹到了主人呢? 谢佑轩可以说是几个近身奴才当中对少主最不熟悉的了,偏偏他胆子也就在熟人面前大一点,差点吓得又跪下了。 明焕偏头看了一眼颜溥,又看向谢佑轩,见他吓得满头大汗,就抽了张纸递过去,语气是最平常不过的寒暄:“怎么怕成这样?我又不吃人。我是看你长高了这么多,我出国那年你才十三,好像才到我胸口,这会儿比颜溥都高一些了……”说着又上下扫了一眼,“身材不错,可以多练练。” 身材不错???!!! 一旁的颜溥瞳孔地震。主人这是看上谢佑轩的意思吗?自己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明焕说完,大概也察觉到了这句话不太对劲儿,虽然他的本意是有空一起打打篮球,身体素质好一点别给我当猪队友…… 但这句话说出来这些各怀鬼胎的奴才想必不会信,只会觉得他爱面子在找补,说到底是希望底下奴才自己主动一些。所以明焕也懒得解释,随这些奴才们怎么想,反正也翻不出他这片天。 谢佑轩人早傻了,双手珍重地接过那一张抽纸,终于找到理由跪下去了,磕磕巴巴地回话:“是,谢主人赏。奴、奴才都……都是托、托主人的、的福。” 三人跟在明焕身后爬行,到了餐厅见沈均竟然正襟危坐地坐着,不禁大感疑惑不解。沈均不是被赶出来了吗?怎么他一个奴才敢坐着等主人? 沈均看见明焕的那一刻立即跪地俯首,一旁侍立的谢家少主谢佑辙和陆家少主陆麒也忙不迭行礼跪拜。 明焕在主位落座,目光落在沈均身上,拍了拍大腿,招小狗一样的:“乖狗,来。” 其他人也知道这是在叫沈均,沈均还得宠的时候就是少主最喜欢的宠物,少主还为他特制过一块狗牌。后来沈娉进来沈均失宠,狗牌也被少主收了回去。 算了算,少主实在有很多年没有这么叫过沈均,但自此以后也没有别人获得“少主家犬”的殊荣,所以明焕这么一唤,所有人都知道还是在叫沈均。 颜溥暗自攥紧了拳头。 沈均当然也知道,他甚至感受到了主人的目光,三步并作两步爬到主人身边,用脸蹭了蹭主人的脚踝,又抬头用脑袋蹭主人的膝盖,满是忠犬依恋主人的既视感。 明焕抬手挥退了其余五人,伸手抚摸沈均毛茸茸的头发。 “汪。”沈均回应。 主人要他当小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能说人话的。 明焕说:“重新给你买了个狗盆,明天应该就到了。” “汪汪。”沈均双手交叠趴在地上,真跟乖巧的大型犬似的,用脸轻轻蹭主人的脚面,表示听懂了。 沈均之前的狗盆被主人砸了,他还以为这辈子不能再用狗盆在主人身边吃饭了,主人还愿意再让他当跟在身后的小狗,沈均不知道这是这两天第几次感叹主人真好了。 明焕在上面用早餐,沈均趴在下面想为主人做点什么,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一截,舔上主人的脚背。见主人没有制止,反而直接脱鞋,将贵足放在拖鞋上给他舔,沈均欢喜得亲了一口。 明焕又将另一只脚的拖鞋踢了,抬脚踩在沈均肩头,权当给自己找了脚垫。 ——乖狗的早餐开始了。 明焕的脚很精致美观,应该说,明焕整个人都是极为美观的,连脚都彰显着一种高贵冷艳不容侵犯的感觉。 整体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仔细看还能瞧见脚背皮肤下的青色血管脉络,脚趾的长度适中,指甲一尘不染,呈清透的粉色,十足养尊处优、未经风霜的造物。 沈均又舔又亲,从脚背到脚侧,从脚趾到每一个脚趾缝都仔仔细细地舔舐,像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珍馐,忘却了俗世之中的烦恼。他只是一条狗,只需要为主人服务,逗主人开心,供主人驱使。 舔完一只脚,沈均又伸出狗爪子恭恭敬敬地将另一只贵族从肩上捧下来舔舐,将另一只脚也舔了个遍。 沈均舔得开心极了,不时发出奶狗似的小声犬吠。主人回国后对他可真好啊,又是准他服侍小主人,又是愿意赏他舔脚,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主人的恩情才好。 沈均狗胆渐大,犹嫌不过瘾,索性张开嘴含住主人的大脚趾,纳入口中仔细爱抚起来,不时侧脸伸出小虎牙轻轻咬一口,引得明焕拿出脚照着他的脸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 “汪……”沈均耷拉着,活脱脱是一条狗被主人发现闯了祸的模样。 明焕当然没有真的责怪他,反而拿纸帮沈均擦干了脸上的口水,询问他饿不饿。 “汪汪汪!”沈均狠狠点头,强烈地叫了几声,毕竟他从六点半起床,到现在连一口水都没敢喝,说不饿那不仅是骗自己的主人,连自己也骗不过去。 明焕唇角扬起一抹笑意,他的笑意中时常含有轻贱意味,这是他久居高位被取悦后的的习惯使然,倒不是真有多么冷情冷性,这次也一样。 明焕从桌上餐盘中取了一块切片面包,一点一点撕着喂沈均,他很享受这种投喂的过程,算是长大以后为数不多的岁月静好的时光。 主人的动作好温柔,眼神也好温柔,沈均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条狗,只恨自己没长条尾巴,不能朝着主人摇尾巴。 一块两三口可以解决的切片面包愣是花了两三倍的时间才被沈均吃完,吃到最后一口时,沈均伸出舌头想去舔主人的手指,却被明焕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沈均吓得不敢动,是主人今天太过于温柔,自己深陷其中得意忘形了,连主人有洁癖都忘了,舔了脚的贱嘴竟也敢肖想去舔舐主人的手指。 明焕没打算计较沈均这点小小的失误,没安好心地问:“我问你,光吃面包噎不噎?说人话。” 沈均察言观色的水平还是有一些的,当然听得出主人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回主人,奴才噎。” “张嘴,张大点。” 沈均乖乖听话,将嘴张到最大。 明焕朝他嘴里吐唾沫,然后问他:“主人的口水好吃吗?” 沈均本来舍不得咽,想要含在口中,听见主人垂询,就只要咽下,虔诚地恭敬叩首:“好好吃,谢主人赏。” 明焕抬脚轻轻踩上沈均跪伏着的脑袋,脚心摩挲着沈均的头发,脚心略有些痒,于是明焕顺势而为自然而然地有了些许笑意。 明焕将温过的一大碗牛奶倒了一些到一个小碗里,然后放在地上,踢踢沈均的头,大发慈悲般说道:“喝吧。” 沈均又磕头谢赏,却没有立刻就喝,而是用脸蹭了蹭明焕的脚背,一脸祈求地仰望他的主人。 明焕自然明白沈均在求什么,他从小就喜欢这么喂沈均。而且小时候用牛奶泡脚,泡完就都是赏给沈均喝了。长此以往,或许在沈均的认知里,牛奶是必须有他的味道都说不定。 “得寸进尺了是不是?”明焕嘴上训斥沈均的同时,脚趾已经伸入碗中沾上了粘稠的牛奶。 沈均双眼放光,立马低下头舔,发出“滋滋”的口水声,听声音想要把这只脚皮都舔脱一层。 明焕由着沈均舔干净,期间瞥了眼墙上的时钟,接着就只伸脚在牛奶里搅了搅,便迅速抽回来用纸巾擦干净了。 将用完的纸团投掷进垃圾桶,明焕站起身,下了命令:“快点喝了。没一会儿就要去和父亲吃午餐了,别贪玩了。” 贪玩? 主人真是把自己当小宠物吧。 这种被宠爱着的感觉让沈均欣喜不已,像每一个期望得到主人赞赏的宠物那样,快速执行了主人的命令,两只狗爪子捧起装牛奶的碗一口气喝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