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父与子
之后,我们原路返回,去了之前水潭的位置。 水潭上面,是一个天然的洞窟,如碗倒扣。 洞窟呈圆柱形,一圈又一圈生长着脆弱的石钟乳,上面还有云母的结晶体,可见是在地下很深的位置。 岩壁几乎是垂直的,没有落脚地。 青萍徒手攀岩,两只脚像钩子,勾在岩壁缝隙,整个人倒挂起来,像蝙蝠在断崖的岩壁穿梭,不断往上爬。 我看得惊讶。 这女人确实有些本事。 往上爬了几十米,开始有一圈一圈的又爬上了平台。 青萍从上面放下绳子,我们爬上去,往下看,巨型水潭只剩巴掌大了,这上面还是很高,是一座通天迷窟! 岩壁上面,有坑坑洼洼的溶洞。 是喀斯特地貌自然侵蚀出来的,基本不存在人工痕迹。 青萍坐在旁边休息,踹了我一脚:“你不会是带错路,故意耍我吧?” “冤枉,你看我长得那么老实,能骗人?” “无瞳王的尸身在哪?” “有望远镜吗?” 青萍甩给我一副尼康的望远镜,拿在手里不重,还有一定的夜视功能。 我仔细观测这座巨型迷窟。 它是直上直下,宛如陨石砸出来的洞穴。 地下河在我们脚下百米的位置,周围岩壁湿漉漉的,有水汽凝结,一颗颗拇指大的水珠一连串从岩壁垂落。 风水上,这叫“金龙吐珠”,是极好的葬地。 “你看那!”我指着头顶最高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凸出岩壁的石头。 从望远镜来看,石头上面,隐隐有建筑存在。 “想不到墓葬居然是在悬崖上!”胡子瞪大眼往上看,抢过望远镜,“这无瞳王还真是屎壳郎趴煤堆,够能藏啊。把自己葬在上不近天,下不及泉的位置。” “走,上去看看。” 溶洞应该有通向顶部的通道。 青萍一边催促我们。 让我和胡子开道。 她率领大部队掠阵。 过程其实很枯燥,千篇一律,不停往上爬,时不时会摔下来,好在腰里挂了保险绳,不至于跌破脑袋,只是掉下来,又要从下面的位置继续爬。 大约过了五个小时。 我们抵达悬崖那块凸起的石头上。 一方玉石修筑的池子,出现在石头最前面的顶部,旁边就是万丈悬崖! 面前一条狭窄的石阶,一直通到玉池。 玉池里塞满了息壤。 一具古尸卧在息壤内,身穿珍珠衣,披鳞戴羽,俨然南海僵人打扮。额头有一孔洞,与眼眶正好形成三眼。 这就是无瞳王吗? 玉池不大,就普通的双人床大小。 无瞳王睡在息壤里。 没人敢触碰息壤。 这种土壤会不断膨胀,就像流沙一样可以吞人。青萍的人用铁钩,把无瞳王的尸体勾了出来,放在玉池边缘。 青萍拿出一把刀,在尸体上划了条口子。 我想阻止。 心说这人死了几千年了,大家又没仇,何必亵渎死人呢? 谁料割开的伤口里,竟然流出一缕鲜血! 要知道,无瞳王是殷商时期的人,三千多年过去,尸身不腐已是奇迹,怎么血管里居然还能流出血来。 我们大感意外。 青萍心满意足。 她的任务,就是把无瞳王的尸体带出去研究。 眼前这具古尸,头生三眼,体内有血,已是地仙存在,多半就是她要寻找的目标。 “带人,把它装在袋子里,小心一点,慢慢运下去。” “是主管。” 他们开始给尸体打包。 我和胡子面面相觑,这种情况,要小心对方翻脸。 “嗯?” 青萍回头看了我一眼。 不等说话,居然软绵绵的倒下去! 旁边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必死无疑。我下意识伸手扶住她,这女人年纪不大,二十左右,身体软得像棉花,还有股香味。 “你他娘的是救人还是吃豆腐?”胡子骂了我一声,“喂,你有低血糖吗?” 噗通。 青萍带来的外国人,相继昏倒在地。 我和胡子立刻查出不对劲。 再看古铜,那小子的脸色完全变了,一副奸诈模样,恶狠狠要吃人。 蘑菇汤果然有问题! 我和胡子压根没喝,自然没有晕眩的感觉。不过我们两个有默契,趴在地上装死,以便引出幕后黑手。 果然,烟雾缭绕中,有了人影。 一人从洞窟尾随我们钻了出来,哈哈大笑。 我一看,竟然是齐云! 齐云和古铜明显是一伙的。二人用蘑菇汤迷昏了青萍一伙,重新把无瞳王的尸体拿了出来。 “真是稀世珍宝啊!” 齐云眼睛看直了:“死后千年,关节不僵,血液流通,如同冬眠一样,不可思议,就是现代医学也达不到这种成就!” 古铜面慈心狠,歹毒无比,问齐云:“二叔,这帮人如何处置?” “哼哼,哈哈哈。” 齐云的笑声震动黑暗。 他一手拉着一个昏迷的外国人,把对方丢到玉池里。 对方被息壤活埋,成了一具死尸。 齐云见状,又杀了一个人,把尸体丢进去。 这次,尸体居然浮在息壤上,半个小时过去,还有余温,脸色红润。 齐云点点头:“我明白了,这个玉池是上古神物,活人躺在上面,会魂飞魄散。如果放上尸体,尸体就能长存不腐,再用无瞳王的秘术,便能求长生!” “能卖很多钱吧?”古铜舔了舔嘴角。 齐云拍了拍他肩膀:“好侄子,咱们发财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暗道齐云此人奸险,古铜狡诈。 他们一直想寻找无瞳王的藏尸之地,然而雷千保守秘密,不肯相告。 二人于是暗中结盟。 先引七十六号公馆进入哀牢山,古铜和齐云混入外国人队伍,假装帮雷千杀掉闯入者。 发现我是夏守龙的传人,齐云临时改变计划,认为靠我就可以找到地方,于是让古铜引青萍干掉了雷千。 事实证明。 齐云此人的谋算很深。 我确实帮他找到了地方。他一直跟着我们,见我们提取出了无瞳王的尸体,蘑菇汤里的毒素,便在古铜的操纵下集体爆发。 这样,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齐云和古铜找到了无瞳王,同时也控制了所有人的性命。 然而齐云不知道。 我和胡子并没有喝汤。 眼下假装昏厥,就是想看他干啥。 我不动声色,掏出袖筒的神肠,把九眼天珠拿开。 神肠就是外国人想找的女娲肠,青萍认为它在无瞳王的尸体里,其实意外被我得到。 我有九眼天珠庇护,神肠不敢咬我。 被我放开,它缓缓在黑暗的地缝爬行,往齐云那边去了。 我亲眼看见肉肠子钻入齐云的身体,老奸巨猾的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接着,齐云用刀开始挨个放血,把尸体丢到玉池里,用人命试验无瞳王的长生秘法! 我看得心惊肉跳。 要说古墓最狠毒的,不是机关,不是活尸,是肮脏的人心。 连杀了五个人。 齐云发现,玉池只能保人尸不腐。 人死之后,血液凝固,根本无法达到无瞳王那种血脉长存的境界。 齐云认为是玉池有宝物。 拿着铁钩,在池子里翻找。 池子里除了息壤空空如也。 齐云又认为,是无瞳王身上的珍珠百鳞衣有问题。 于是把尸体扒光了,披在自己身上。那样子简直像疯子,我和胡子愈发不耐烦,没兴趣再装下去。 “动手!” 这正是:一派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地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 齐云和古铜自诩聪明。 我与胡子却也不是吃素的。 眼下失去耐心,我大喝声,直接与胡子从地上扑了起来。 我去对付齐云,胡子去对付古铜。 我跑上去,直接一脚把齐云踹进了玉池里! 齐云猝不及防,穿着珍珠百鳞衣下了玉池,跌跌撞撞在里面滚了几圈,居然没被息壤吞噬。 “你!” 齐云大怒,摸抢要打死我。 我正准备反击。 忽然一声惨叫。 齐云抱着脑袋打滚。女娲肠已经钻到他脑袋里,正在吃他的脑髓! “小子,这是什么东西?” “你不是想长生不老吗?小爷今日送你一程,让你在这帝王陵阙安享晚年!” 我抬手就是一枪。 齐云撞在玉池内,身上的珍珠衣散得到处都是。 胡子那边,提刀把古铜的脚筋挑断,将其制服。 而无瞳王的尸体。 因为被扒了衣服,又离开玉池,开始迅速发黑脱水,变成一具干尸,无法再流出鲜血。 它的长生计划,明显报废了。 正是天理循环,因果注定。 它费尽心思造此陵墓,欲成地仙。结果死后连衣服都被人扒光,凄惨至极。而齐云自以为聪明,眼下被女娲肠吞了脑子,死在玉池中。 我和胡子站在平台上。 留了古铜一命。 倒不是我们心慈手软,实在是,还有一个人没出场! “阿,阿爷。”古铜浑身是血,看见来人,手脚止不住发抖。 雷千的眼神冷漠到极致。 他并没有死。 按照雷千的说法,他祖祖辈辈遭受诅咒,除非是被砍了脑袋,本质跟行尸走肉一样,打穿心脏都不怕。 “为什么背叛我?”雷千痛断肝肠,“你是我亲儿子啊!” 自知难逃一死。 古铜呵呵冷笑,破罐破摔:“儿子?哈哈哈,你个老东西,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亲生骨肉!我恨死你这老东西了,你自己看!” 古铜掀起自己的衣服。 他浑身布满血洞,是一个小号的蜂巢人。 “就是你这该死的老东西,你生下了我,从小我就遭受非人的痛苦。因为你遗传给我的血脉,我不敢见人,不敢去上学,每天就像一具行尸走肉,跟你在这地下,与死人打交道!无数日日夜夜,我被剧痛惊醒,多想亲手砍了你的脑袋,挖出你的心肝。” “你何曾把我当过儿子?我只是你用来杀人的工具,从小到大,我没有童年,没有母亲,你可曾给我半分亲情?我只想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啊!” 古铜趴在地上。 对着雷千歇斯底里咆哮。 我没想过,一个儿子对父亲会有滔天的怨恨。但雷千的做法,确实不配叫一个父亲。 他眼里,只有守护无瞳王,为此可以牺牲亲生骨肉。 “你让我杀人,可想过我多么担惊受怕,会遇见多少九死一生的危险?你没有,你自私自利,你是个自私到骨子里的冷血生物!你甚至都不跟我分享无瞳王的秘密,你根本不在意我!” 古铜的眼睛都瞪出血。 雷千失魂落魄站在那,任由古铜辱骂。十年慰风尘的南派盗墓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