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 都市小说 - 在荒野求生在线阅读 - 117 纠结

117 纠结

    花红白了林言一眼,「你去问问,谁家会嫌麻烦不想要牛的。那两头牛可是城里最贵重的宝贝,人人恨不能去偷回来。」

    说到这里,她一愣道:「说起来偷牛,还真有人去干了。」

    「啥意思?去铁家偷牛?」林言瞪大了眼睛,不会有人这么想不开吧。

    偷盗是违法的,那牛是铁家的私有财产,谁人不知。就算偷到了,岂不是给脸上刻上了明晃晃的贼字。

    「谁说去铁家偷牛了,那不是傻子才干的。」花红没好气地道,「我是听说,有人眼红,去野外偷牛崽子。」

    林言来了精神,眼睛亮闪闪的,「那偷到了吗?」

    要是能偷到最好不过,家养牛崽子有成功的例子在,多一头野牛都是赚了。

    花红遗憾地叹了口气:「没偷到,听说还有人受了伤,这才蔫蔫的回来了。那野牛长的高壮,去招惹它们也不容易。不过,牛没偷到,有人却偷到了鹅蛋和鹅,就在家里养着,我还去看了眼。有六只白鹅,都很小,看着也不凶。」

    「谁家这么猛?」林言还真不知道,城里发生了这么多事。

    敢去偷鹅,那绝对是猛人啊。那群大白鹅她也挺眼馋的,却只能想想罢了。

    「火焰家。她家里人多,就去了五个人,悄摸摸地偷到了鹅和鹅蛋,现在城里人谁家不羡慕。那小鹅就养在家里,火焰还让人从饮水渠里挑了水回去,在院子里弄了个小池子。」

    林言听得眼睛放光,「我明天就去火焰家看鹅。大鹅凶猛,这家养的小鹅应该还好。养的久了,可能就没有那么凶了。」

    「可不是嘛,好多人都在偷偷打主意,要去偷鹅。我也想去。」

    「不能去。」林言当即反对,「阿娘,那群大白鹅那么凶,我们都是亲眼见过的,不能去冒险。」

    花红年纪大了,身体不强壮,万一被大白鹅发现了,那肯定跑不掉。

    见花红不想放弃,林言忙劝道:「阿娘,去偷鹅的人都身强体壮跑得快,人家那是有底气的。咱家老的老,小的小,没那个本事。等他们偷回来,养鹅的人家多了,肯定会有人卖的,咱花钱买。」

    见花红意动,林言再接再厉,「不用阿娘花钱,我这里存了不少钱,买鹅肯定够的。等人把鹅偷回来,我们就去买。鹅蛋也能孵出来小鹅,到时候一定有很多鹅。」

    「鹅蛋能孵出来,你早就这么说过,可没有人家成功,这不才打起了偷鹅的主意来。」

    「这回不一样,我们有鹅了。等小鹅长大,就会孵蛋,我们等着就是。」

    打消了花红去偷鹅的想法,林言暗暗地松了口气,她还真怕花红无畏的跟着去偷鹅,那成功的几率太低了。

    第二天,林言先去自家地里,和花红一起把麦种种到地里。比起翻地,种小麦快多了。

    ….

    一个早上就干完了。又把苴麻种下,看着地里都种的满满,等着过几个月就能大丰收。

    林言的心情好了很多,今年是关键的一年,大半的人家都开荒种地,不出半年,鼠兔原东边这一片就会变成万亩良田。

    鼠兔原很大,想要全部开荒,以现有的人手,那是痴人说梦。

    人口虽然过万,但一大半都是孩子,尤其是八岁一下的娃娃占了三分之一。这样的人口结构,想把鼠兔原开垦出来,林言想都不敢想。

    这可都是全靠人力干活的时代,又没有开疆扩土的机器,只能尽力而为。

    等这一批小娃娃长大,人口激增后,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甩了甩头,把脑子里的想法抛掉,林言跟着花红回了家。

    一年过去了,她的个头长了

    不少,有了一米出头。胖乎乎的肉肉没了,细胳膊细腿。

    每次看到她的胳膊腿,花红都要忧愁地叹口气,觉得种地把她累着了,肉都没了,想再养回来太难。

    走了好一会儿,花红低声问:「金仔来找你没?」

    林言一愣,好好地提他干啥,「他去找你了。」

    见花红不语,林言道:「我好久没见他了,他找你干啥。金家又闹出啥事了?」

    犹豫了一会儿,花红看了看周围没人才小声说:「金仔说想来咱家。」

    「啥?」林言一个激动没控制好声音,吓得花红忙道:「小声些。算了,等回家再说。」

    林言小跑着,催着花红走快点,她觉得花红还真能憋得住,金仔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家里要是多了个人,那绝对是件大事。

    到了家,不等花红歇口气,林言就催问:「金仔啥时候找的你,他是真的想要来咱家,你是咋想的?」

    花红被问的有点儿懵,「你这么着急干啥,我还没答应他。」

    「你先给仔细说说,金仔来找你的经过。」

    三天前,分发了麦种后,金家的作风,自然没被选中。家里又爆发了一场争吵闹剧。

    金仔成了出气筒,他一时愤懑,又想了一天,觉得自己在金家待不下去了。正好律法支持男子女子自愿组成家庭,金仔觉得这是个机会。

    他也是突发奇想,早就想过这件事。只是这一次十分强烈,他鼓起了勇气,来找花红。

    金仔自愿加入花红家的户籍,从此成为这个家里的一份子。他特意去问过夏丽,律法是站在他这边的。只要花红同意,他就能摆脱金家。

    林言第一反应是坚决反对,可她看着花红粗糙的脸,灰白的头发,瞬间明白,岁月不饶人。

    花红已年近四十,身体不好,家里那么多活要干。要是有个人能给她分担也是好事。

    虽然说林言日渐长大,可她自己也清楚,自己要做的事很多,以后想要常伴在花红身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金仔比花红年轻五岁,年富力强,若是能和花红相伴,未尝不是件好事。

    林言纠结了,金仔与她来说就是个陌生人,从她睁开眼,就没见过几次,更谈不上任何亲情。

    可眼下的情况,让她怎么选都是左右为难。看着花红,她突然明白,成不成还是要花红拿主意,自己的意见根本不重要。

    以后的日子要花红自己来过,是好是坏都是她自己来选。

    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