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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嗜血霹雳(中)

    第五十七章:嗜血霹雳

    “胡头,我时大喇叭会带好弟兄们,全须全尾的回来,有江头在,我相信我们一定得胜归来。”时冉昱用军袖擦了擦眼泪,眼神异常坚定。

    “老胡,几个老兄弟都明白你的意思,只是眼下形势不得不如此啊,自古我边军士卒战死沙场不计其数,这是我等身为边军的宿命。”武镇拄着拐杖用手拍着胡贺宇的肩膀,神情落寞的说道。

    上官陆非常清楚率兵援救血狼卫与此前主动出击的区别,但不得不冒险一试,血色骄阳如同噩梦一般萦绕心头,血狼所唯有卫寨及其他两所寨真正的通力协作,才有度过险关的概率,何况,血狼寨中粮草即将告急,留给他的时间,非常有限。

    铁蹄旗仅剩三十四骑,上官陆说通于狐狸,从百变旗挑选骑术与箭术较佳的士卒补入铁蹄旗,百骑,一人双马,其中三十骑配硬弓、五十骑配软弓、十骑配短弩,这九十骑根据个人喜好,人手一柄边军制式长刀与短矛,身上也穿着自鞑子身上拔下来的毡子甲和毡子盔,最后十骑,则是一人三马,身着双层甲,马背上放着的是沉甸甸的藤筐。

    五日后的清晨,一行一百零七骑在上官陆的统领下离开血狼所。

    血狼所寨墙上零零散散站着还活着的弟兄,为他们送行,没有呼喊,没有祝福,只有身为军伍兄弟间那默默的期愿:“活着回来,一起吃酒。”

    战马踩踏在地上,发出嘚嘚的声响,随着马蹄声渐渐消没,寨墙上的人开始垫着脚,相互帮衬,极目眺望那已经要消失的背影。

    ········································································

    “时喇叭,斥候还没有回来吗?”

    这已经是出所第三日,百余骑一路东行,却并未见到属于鞑子的斥候,也就是多配弯刀的探骑,与那些多配软弓的游骑一眼便能分辨出来。

    “没有,不过江头,再向东一百七十余里,应该就是血甲所了。鞑子探骑一般在营地或是战场五十里至百里范围内探查。”时喇叭向东并没有发现任何飞尘,环视四周仔细查看周遭地形轻声道。

    “马上就要进入鞑子探骑探查范围,我们百余骑在这荒漠中难以遮掩踪迹,必须与血甲所取得联系。”

    “姜叔,只能劳烦你走一趟血甲所,了解下血甲所鞑子敌兵的情况,再酌情商议合击之事。”

    上官陆驻马沉思良久,这才对身后的姜愧缓声吩咐道。

    “是”

    姜愧也不多言,拨动马首,脱离军列,单骑直奔血甲所,天翅龙马脚力非凡,片刻之间就没了踪迹。

    “啧啧···”

    “江头,天翅龙马当真不凡,羡慕死我们了。”

    “天翅龙马,日行千里,甲片隐于毛下遍布全身,足以防御大型弩床射出的狼毒箭,若铁蹄弟兄一人一骑,鞑子怕是连屁都闻不到热乎的吧。”

    望着顷刻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的姜愧,时喇叭的神色中满是惊羡,趁着上官陆驻马不前,直接跳下马背,抚摸着上官陆胯下的天翅龙马,那动作,可比对待自家婆姨还要温柔的多。

    时冉昱身后的众血狼士卒也没好到哪去,发光的双眼紧随着时喇叭的双手移动,有些的哈喇子都快流了出来,看着胯下新得的天宛马不免有些嫌弃。

    “时头,就鞑子天宛马腿短腰粗磕碜样,还想闻屁?”

    “就是,时头,热乎屎都吃不上,还想闻热屁呢。”

    “老子可不敢想龙马,给老子再来几匹长飙就行,那东西虽说是三秒郎君,但起码三秒内是真的够快。”

    “哈哈”

    ······

    士卒之间相互打趣,荤话是一句接着一句。

    “一支用龙马为坐骑的铁蹄旗。”

    上官陆听着时喇叭玩笑式的提议有些心动,隐隐间竟充满期待。

    “哒哒、哒哒!”

    就在这时,斥候快马赶来。

    “报···”

    “江头,血甲所之敌为一支千人队,现有七百余骑。”

    “鞑子全力攻打血甲寨,并未派出探骑与巡防营地的巡骑,战场周遭五十里范围内只有八支游骑,八十骑。”

    斥候所报,让上官陆欣喜不已,仔细琢磨了下,发现鞑子纵然折损近半,依旧不可小觑,否则稍有闪失,铁蹄伤损过重,胡知所是真的会同他拼命。

    “鞑子营地周遭地形可绘?”

    看着眼前斥候的脸已经快皱成苦瓜了,上官陆便知道自己算是白问。

    “江头,要不现画个?”

    上官陆失望的神色让斥候非常为难,说完便用手指在沙堆上认认真真的画了起来,鞑子营地就是一个圈、血甲所寨也是一个圈、游骑大略路线与位置是一条圈、攻打血甲所寨鞑子兵力分布也是好几条圈。

    不过是看了几眼,上官陆便失去兴趣,血狼所斥候,你若是让他探查鞑子兵力、兵力归属部落、战马数量等全是个中好手,若想让他给你说出涉及鞑子行军具体路线、营地位置等这些的地势与距离,答案是出奇的一致,所有均用马程来衡量,以至于典房军吏撰写斥候军报时还要花费时间折算为里数。

    “待战事了,定操练斥候绘图。”

    上官陆暗下决心,奔行血甲所途中,一直在苦思破敌之策,既不能让铁蹄损失过多,又需要解血甲之围,直到脑袋都快想爆了,依旧毫无思绪。

    就在上官陆准备放弃,打算进入战场之后再做定夺之时,眼角突然扫过身后属于百变旗的十旗,回想起临出发前,于狐狸找到自己,神神秘秘的说是有好东西。

    “猴子,于狐狸说的好东西是何物啊?”

    策马来到百变士卒身侧,看着马背上以毡皮掩盖着的藤筐,上官陆不以为然的随口问道。

    “江头,这是百变匠坊弟兄新近弄出来专门对付鞑子骑兵的神器,于头就让我们先带过来试试水,看看成效。”听到所正询问,十骑为首者,也是百变旗中最伶俐的一个军头,名唤孙山猴,咧着一口黄牙笑着回道。

    “匠坊新弄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听说是匠坊出来对付鞑子骑兵的东西,上官陆也感到颇为好奇,甚至是期待,毕竟自于狐狸从典房军吏那打探到寨墙值守中有几名匠人,便迫不及待找到他想成立匠坊,最后还是他找的武典与潘监商谈将这几人调入百变,匠坊才得以成立。

    “是匠坊根据边军制式霹雳弹改进的新霹雳弹,可以用短弩发射。”孙山猴见上官陆感兴趣,立即便从身后的皮桶子取出一个银白色的霹雳弹,连同短弩一同递给上官陆。

    边军制式霹雳弹,上官陆并不陌生,外皮是十炼金锻造而成为黑金色,内部填充的丹石粉在遭受撞击后,产生剧烈爆炸,石破天惊犹如平地惊雷,但除却轰鸣声大,杀伤力实在有限,因此,血狼寨军库中多的是这玩意儿。

    接过银色霹雳弹,上官陆拿在手中仔细端看,呈圆球状有一寸大小,比正常的霹雳弹大了一圈,银白色外皮,看着更像是编织而成,轻微晃动,从内部传出的声响来看依旧是丹石粉。

    上官陆不免诧异的问道:“霹雳弹杀伤有限,确定可以吗?”

    “江头,匠坊的弟兄说了,这玩意对付鞑子骑兵,那就是蔑筐里捉花鳖手拿把攥的事。”听出上官陆语气中的质疑,孙山猴匆忙说道。

    “行了猴子,说说怎么个手拿把攥。”

    “外皮是用嗜血鼠鼠毛编织而成,一旦催发丹石粉爆裂,鼠毛外皮碎裂四散飞舞,自动找寻气血,就是这嗜血鼠捕获不易,弟兄们在君山搜寻了好多天也就够炼制这几筐。”讲解的眉飞色舞的孙山猴脸上渐渐浮现出一种遗憾。

    “嗜血鼠鼠毛,那不是敌我不分。”

    上官陆一听这霹雳弹银白色外皮是用嗜血鼠鼠毛编织而成,顿时惊呼出声,感叹这百变旗终于不再是空壳子的同时也慌忙勒停龙马,将手心的银色霹雳弹递给孙山猴,上官陆还真害怕自己一不小心使丹石粉爆裂,那真就是自己作死了。

    不仅仅是上官陆,正赶来凑热闹的时喇叭瞬间变脸立即调转马头,这十骑四周的铁蹄旗士卒几乎同时拍打坐骑,远离这些银色霹雳弹。

    无怪乎他们反应如此激烈,实在是嗜血鼠鼠毛威名赫赫,嗜血鼠虽是控以金行之力的天兽,却常年生于不见阳光的地底,嗜血如命并以此为食,猎捕血食便是脱落身上那轻柔滑顺的鼠毛,鼠毛对气血异常敏感会自动找寻气血旺盛者,刺破皮肉进入血道,柔弱无骨鼠毛在血液滋养下开始变硬,直指流入心脏已是坚硬如铁,心脏变得百孔千疮直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