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岳飞,拥兵自重,累国劳民,最后会遗臭万年的是岳飞,还有你们这些岳飞手下的鹰犬!官家英明,定然能辨别谁是忠奸!”

    林珏的表情冷峻。

    把拖拽的秦桧,狠狠扔在他最开始,走进大院时,提着的人彘旁边。

    “秦相,认得这人彘否?”

    秦桧看着那满身是血的人彘,先是一愣,随后浑身颤抖,布满血丝的双眼,竟然在这时,流下泪来。

    “你这畜生。”

    林珏微微歪头。

    “和秦相比起来,相差甚远。”

    “这人叫林一飞,应该是秦相,唯一的子嗣,是秦相当教官时与奴婢生的儿子,为夫人王氏不容,所以养在了林家。”

    “林府内,还有几个孩童,是林一飞的亲生子女,想必也就是秦相的孙子孙女。”

    “秦相,为了孩子,承认了自已叛国投贼吧!也算是为了孩子,求一条生路。”

    秦桧这一刻,瞪大了双眼,全身的汗毛耸立。

    他死死瞪着林珏,像是要把林珏生吞活剥一般。

    但是他咬着牙,还是传出喑哑的声音。

    “桧为宋臣,怎会投敌?桧为宋相以来,夙兴夜寐!忧国忧民!死生夜旦之常,难逃大数命义……”

    “当见危致命之秋,守策名委质之分。仓皇皇奔走从君,衣冠不变于大夏,觐会自依于常度。虽历九死其未悔,犹冀一言而可兴。”

    “草其无心出则称君,舆论共推于得体。上遵成算,复建中兴,挺身死难,救民于仗节之初;修睦休兵;寻盟于奏峨眉山之后。是谓乐天,以保天下继代,以率功名居然。”

    “益坚邻国之欢盟,深思社稷之大计,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天日昭昭,忠心可鉴。”

    “贼人,你以为,把叛国通敌的帽子,扣在老夫头上,老夫就会认吗?”

    “和金和议,为的是天下!!!”

    “为的是百姓。没有议和哪来的修养生息。战端一开,生灵涂炭,吃亏的终究是老百姓,成功了,也是那些大人物风光,是那些将军,刽子手!老百姓沾光了吗?”

    “老夫,问心无愧!天日昭昭。”

    这一刻……

    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阴云密布。

    轰隆隆,咔嚓嚓。

    天空,闪过一道闪电。

    竟然打了一道响雷。

    林珏在一旁,不停的眨眼。

    大脑,竟然少见的有些宕机。

    可笑……

    太他娘的可笑了。

    自已插手改变的历史。

    竟然让秦桧说出了天日昭昭。

    这可是原本历史里,岳飞的词。

    而更可笑的是,这一刻,披头散发的秦桧,怒目圆睁,怒发冲冠。

    要不是林珏是穿越过来的。

    差一点,都要以为,历史记录有误,他真的只是和岳飞,韩世忠一派,政见不同罢了。

    但是林珏经历过太多历史。

    甚至在现代基地,恶补过史书。

    知道这些奸佞的套路。

    大清的吴三桂觉得自已真的是在“再造大明”,洪承畴觉得自已的所作所为“顺应天道”,近代历史里,出生江浙,姓汪的那个王八蛋,能真相信自已在“曲线救国”,大学里的胡先生,也觉得自已号召不抵抗是为了“大学的前途”!

    全世界干坏事的无耻之徒王八蛋都可以给自已找个理由,所以,眼前的秦桧,可能也真的觉得,自已不是个坏人!

    但是他真的没干坏事吗?

    不提他作奸犯科,结党营私,陷害忠良的种种……

    光是原本历史里,岳飞的身死,他就逃不开干系。

    历史上,很多人都是杀“岳飞”的凶手,他们觉得杀光了“岳飞”们,杀光了“主战派”,杀光了不肯投降的人们,就能买到和平,金国就不会南下,朝廷就能苟安,昏君奸臣卖国贼们就能“接着奏乐接着舞”......所以,他们杀了岳飞?。

    秦桧和秦桧的拥护者们觉得,秦桧没有错,他忠于的是皇帝,他执行的是皇帝的命令,皇帝要投降、要谈和、要杀主战派,和他无关,他只是个谨小慎微、迎合上意的“工具人”.......这是几千年来所有卖国贼们共同的借日。

    然而这是放屁!

    赵构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秦桧也不完全是背锅侠。

    岳飞之死,是被秦桧“先斩后奏”的,岳飞被杀不是赵构下的旨,岳飞案的案卷是十二月二十九日由刑部大理寺进状,而岳飞就在同一天被杀,怎么可能这边大理寺刚刚进状,紧接着刑部另一边就收到了杀害岳飞的指令?

    如此快的节奏,根本来不及下诏书。按照大理寺的审判,以及赵构的意思,岳飞最多也只是个流放,绝对不是斩首。赵构确实想要扳倒岳家军,确实想要?拿下岳飞,但绝对找不到杀岳飞的理由。

    岳飞并不是在刑场处决的,而是在狱中秘密被害.......在岳飞案的判决书全文中,对刑部、大理寺的进状日期都有明确的记载,但是对于赵构的旨意却没有注明日期,而第一次正式的向赵构报告这个案子的时候,则已经是在岳飞被害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所以,这是明显的“矫诏杀人”、“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