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卿羽尘外壳的夜宇皓将戒指套在自己的拇指上。

    这时,有很多尸兵闻声而来,他们看到卿羽尘只有一个人,根本就不怕他,僵尸们将他团团围住。

    夜宇皓微微一笑,露出师父脸上的标志性酒窝,卿羽尘笑的时候,这对酒窝给人的感觉特别甜,但是被夜宇皓附体以后,这笑容多了一层邪魅阴冷的味道。

    “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见识一下本尊的另外一支部队!”夜宇皓说着一挥手,喝声,“出!”

    纳戒里立刻涌出潮水一般密密麻麻的傀儡士兵,数量相当庞大惊人。

    已经领军出发的北尸王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怎么回事,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

    不过,他此时一心惦记着赶在南鬼王前面拿下皓羽国,这点小插曲,根本没有太在意,他率领着浩浩荡荡的僵尸大军,来到了皓羽国的城墙下。

    正想着要怎么样突破结界?就见城墙之上站了一个夜宇皓,对方的声音远远地飘过来:“不知赢勾大王来此,有何贵干?”

    “这是怎么回事?夜宇皓不是被我们压死了吗?!”北尸王大吃一惊。

    他身后的后卿紧张地问:“陛下,莫非那个被压碎的夜宇皓是假的?”

    北尸王一拍大腿:“不好,我们可能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像是为了印证北尸王的猜测,那城墙上的夜宇皓哈哈大笑,说道:“才发现吗?已经晚了!你的金钥国可能已经被我的人控制了!”

    赢勾闻言怒不可遏:“中计了!撤!”

    “想走,没那么容易!”城墙上的夜宇皓把手一抬,“杀!”

    伴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城门打开了,早已整装待命的阴兵蜂拥而出。

    赢勾记挂着他的金钥国,他指挥着手下的尸兵一边应战,一边撤退。

    僵尸军队和鬼兵大军之间的战况激烈,厮杀声震天响。一开始双方实力相当,但是僵尸军团千里迢迢赶赴异国作战,先失去了地利优势,原指望对方的首领夜宇皓不在国内,没想到人家在老窝里等着。

    赢勾没有心思恋战,打得差不多了就让整个僵尸大军撤退,夜宇皓的军队又追了他二里地,杀掉他三分之一的尸兵,这才鸣金收兵。

    赢勾紧赶慢赶回了金钥国,就见城墙之上,火光冲天,不断有燃烧着的僵尸的残肢从墙上抛下来。他顿时心急如焚,大骂了几句,便踩着城墙,垂直冲了上去。

    他望见金钥国内,到处都是僵尸兵和傀儡兵在战斗。

    赢勾突然想起,传说鬼王夜宇皓除了拥有阴兵外,还有一支随身携带的部队,那就是他造出来的傀儡,不过这些傀儡没有思想,只能由他来控制。

    既然傀儡军出现在此,证明真正的夜宇皓也在此。

    “我们压碎了一个夜宇皓,皓羽国有一个夜宇皓,现在又出现了操纵傀儡的夜宇皓,究竟有几个夜宇皓?”赢勾被彻底搞蒙了,心说:难怪其他鬼都说这个夜宇皓难对付,确实很诡异!

    他抬头寻找操纵者,就看到远处的天上有一个白衣身影。

    “是那个人类!”后卿这时也赶到了赢勾身侧,他指着那个白衣人,“是我们抓来的那个人质!”

    此时的卿羽尘正漂浮于高空之上,从他的身上垂下无数条纤细的灵力丝线,丝线连在下方的傀儡士兵身上,操纵着他们与僵尸作战。

    赢勾骂道:“你怎么搞的?!不是让你去处理那个人类了吗?你怎么没把他杀了?他怎么还能操纵傀儡?”

    后卿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我们压碎的其实是真正的夜宇皓,只不过夜宇皓的元神未灭,他附身在那个人类身上,利用他的身体控制傀儡!”

    想明白这些的僵尸将军一脸歉疚:“抱歉,陛下,我没想到他还能这样操作!这个夜宇皓实在是太狡猾了!是我失策了!”

    “现在再说这些也没用!”赢勾抽出一把大砍刀,“不管他是人类,还是夜宇皓,趁着他专心控制傀儡,砍死他再说!”

    “陛下,我跟您一起杀他!”后卿一挺手中长枪。

    两头僵尸一个举刀,一个持枪,朝卿羽尘扑杀过去。

    二者距离卿羽尘还有两步之遥,只听“噗呲”一声,长枪从后背戳入,从胸口穿出。

    赢勾无比震惊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枪尖,又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后卿:“你……”

    叱咤风云多年的尸王做梦也没想到,他一向器重信任的心腹会给他背后来一枪。

    只见这只俊美的僵尸脸上毫无愧疚之色,他语气中没有丝毫波澜:“抱歉,赢勾,我只忠于真正的强者。”

    “你他娘的之前是故意演戏?!你和夜宇皓那厮早就串通好了是不是?!”明白了一切的北尸王破口大骂,“你这个僵尸中的叛徒!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

    北尸王单手持刀,反手朝这个叛徒的脑袋削了过去,刀锋还没有碰到后卿的头,他自己的脑袋倒先搬家了。

    卿羽尘右手五指张开,抓着赢勾那个半是腐肉,半是骷髅的脑袋。他的眸色浅淡,晶莹剔透如琉璃一般,眸底闪着寒芒,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三分清冽,三分邪魅的笑容:

    “将计就计这句成语,应该是本尊来说。”

    【作者有话说】:继西鬼王之后,北尸王又被夜宇皓用计谋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