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 耽美小说 - 兽人世界恩爱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书名:兽人世界恩爱日常

    作者:兔之夭刀

    ☆、第一次捕猎

    ?  白辙叼着个青涩的小苹果儿,看着灌木丛里蹦来蹦去的野鸡,可耻地流着口水。

    白辙,性别曾经是男——当然现在也是男,不过,书面的说法应该是“雄”;年纪么,一度理应25岁,当然现在是35天;过去是人类成熟体,现在是某种长毛巨兽的幼年体;居住地曾经是银河系猎户旋臂太阳系第三行星……现在不知道在什么鬼地方。

    太阳还是只有一个,月亮也只有一个,天空仍然是蓝色的,树木依旧是绿色的。

    就是一天的时间有点长,植物动物都有点大,生物的品种有些多样。除此之外倒没别的区别。

    白辙穿越到这个时空已经三十五天了,十五天前他那位不负责任的妈就给他断奶然后把他轰出家门自己逍遥去了,白辙凭借他妈教的那些基本技能和前世动物世界里来的东西,跌跌撞撞地学会了谋生。

    几个酸涩的小苹果,就是他努力许久得到的一顿自力更生的晚餐。

    可是他想吃肉!肥肉烤得焦熟瘦肉烤得刚好弹牙的油滋滋地冒着热气儿孜然胡椒辣椒的香气裹挟着脂肪的味道,想想就让人口水直下三千丈。

    可是他只能叼着个酸涩的苹果看着一块块的肉在眼前飞。

    别说他除了盐和少量香草没别的烤肉调料,就是有调料,以他现在的身板,想生火做饭,那还远着呢。

    人生……不对现在应该说是,兽生实在太特么的艰难了!

    下颌骨稍一用力将苹果压得支离破碎,果肉汁液吞下肚,果核直接吐出去一脚踩进泥土里。

    要说白辙还有什么满意的地方,大概就是这具身体的素质实在太好了。他是嫌弃果核难吃,否则连果核都能压碎了吃掉,这还是他刚刚长牙,成年以后肯定更加不得了。

    这是他断奶后吃的第五十七个苹果。

    再这样吃下去,不找点其他吃的,他得腻死了。

    其实白辙已经多次尝试捕捉那些灵巧的小野鸡小野鸭,然而他实在不习惯捕猎,只能无数次看着野鸡野鸭从眼前扑棱出生路来。至于兔子松鼠之类的,更不必提。

    没关系没关系,万事开头难,失败乃成功之母,多试几次他总能挥别青涩的小果实,投入酒池肉林的怀抱。

    沉腰坠肘,后爪抓地,尾巴微微的扫来扫去保持平衡,眼睛盯住猎物,判断它的出逃路线和第一落点。白辙耐心地调整自己的中轴线和重心,屏住呼吸,后爪轻轻地抓着地面的沙土。

    白辙的毛色并不适合在丛林里捕猎,幸而现在他的体型并不大,是以可以藏在灌木丰厚的叶子间。

    小野鸡警惕地抬眼看看,一片祥和,又放心地埋头啄地上的草籽。白辙趁它放松的那一刻一跃而起,尖牙利爪直奔鸡脖子而去,柔软蓬松的毛,没有带起一点点声音。

    一切就发生在瞬息之间。

    等小野鸡想起来要逃时,早就死透了。

    只可惜它不是被白辙咬死的,而是被压死的。

    白辙不甚满意地甩甩脖子上的长毛,估算错误,跳得远了一点点。不过,瑕不掩瑜。

    白辙用爪子拨弄一下死得干脆的小野鸡,它安分地死着,没有任何反应。白辙叼起它的脖子,冲到自己日常喝水的小溪边,选了个下游的位置,开始认认真真地收拾小野鸡。

    开膛破肚掏内脏,如果他还是个人,或者他有灵活的爪子,白辙绝对不会放弃野鸡盹儿野鸡肠,现在没那条件,他只好埋了别的内脏,只留下野鸡心和野鸡肝,穿在指甲上下水漂干净晾在一旁。

    野鸡毛难拔,野鸡皮又嫩,白辙干脆连皮一起扒了,最后剩下光溜溜一坨鸡肉,没放血的鸡肉看起来有些发暗。

    白辙长舒一口气,然后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烤肉的材料,肉,有了,调味的果汁,已经摘好果子只等挤汁,晒干的草籽和草叶都有,可以生火的坑也挖好了。

    他的火在哪里呢?

    白辙提起爪子,仔细端详粉嫩嫩的爪尖和肉垫,放弃用指甲摩擦生热点火的想法。

    就当刺身了吧……

    用指甲把肉片开,浇上酸酸的果汁,撒一点有些微咸味的盐矿石粉末和晒干的有异香的草叶子,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不知是天性还是鸡肉本身很香还是调味得当,凉凉的鸡肉吃起来还凑合。

    白辙狼吞虎咽,很快就干掉了它们,不算很大的胃填得八分饱。白辙舔干净爪子,又舔干净毛发,决定巡视巡视这块他准备用来暂时栖身的地方。

    ?

    ☆、做个有巢氏

    ?  这是两山之间一片尚且可以算宽敞平坦的谷底,位置有些高。一高一低两座山夹成倒“V”字形,开口朝白辙定义的这个世界的南方。更高的那座山上,数条山涧高高低低地倾泻而下,在山谷中冲击出一个水潭,六七米宽的溪流蜿蜒东去。

    三角形的谷地草木丰茂,只有一小片地方是青草甸,其余皆是灌木丛,在短时间内足够为白辙提供掩护。

    山上的树木也相当茂密,白辙已经发现了许多果树,依稀还有核桃、板栗之类的树木,白辙从小动物的足迹中发现这块地方生活着许多越冬的动物,白辙相信这个冬季不会太辛苦。

    当务之急是给自己找个栖身之处,之前他住在树洞里,位置背阴,不是很好,而且树洞已经太小了,他的身体长得非常快,那个他第一天进去时还可以打个转的树洞,现在已经会抵住他的头和尾巴了。

    白辙嗅树木上的气味,分辨地上隐秘的痕迹,确认这块地方的最高级掠食者和常客。

    幸运的是,这块地方并没有特别强大的掠食者,白辙判断这可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便宜娘造成的。

    从身体素质分析,他的便宜娘是掠食者中的顶级掠食者,他(白辙实在不愿意用“牠”来称呼这一世的生母)的生产之地绝对安全至极,他不会容忍任何危险因素存在。

    白辙回想生母庞大的身躯和尖利的爪子,想起他捕食一头巨型水牛的场景,想起他爪起爪落石崩土烈,想起他用一个轻蔑的眼神吓走一头类似于熊的生物,白辙顿时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如果长大后他的指甲达到生母的指甲的长度和硬度,他甚至可以自己切石头建房子。

    白辙用了一个白天晃荡了整片谷地和两座山头。

    站在相对较高的山顶上,四下眺望,只见群山巍峨,远处有河流弯曲的波光。白辙想顺着河流走一走看看能不能遇到人类或者其他智慧生物的痕迹,不过这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成行。未知总是可怕的。

    白辙对这座山的地势非常满意,他给这座山取名叫高山,隔壁那个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