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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子旁边听到“美味”这个形容词,都会觉得反胃的。 这是安定医院里最隐秘的一个地下室,在安定医院建立之前这里是一家在战火中遗存的德国医院的原址,这里不仅有着治病救人的功能,还为那些做医疗研究的人提供尸体。后来重建成了安定医院,但这个存储尸体的地下室还是保留了下来,只是就连很多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还有这个地方。 那天郑东从正门逃出后,就又拿着秦当勉给的钥匙从后院一个隐蔽的小门回到了医院,这些天一直都躲藏在这里。 秦当勉把装在塑料袋里的食物和水递给郑东,郑东毫不介意用餐环境的恶劣,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虽然早就对这个地下室的环境了如指掌,但秦当勉还是下意识地不断用手电四下扫射着,当手电光掠过地面上一片血迹的时候,秦当勉皱了皱眉。这里是郑东杀易建的第一现场,杀完了也没清理,秦当勉不敢多想,想深了就觉得后颈直冒寒气。 “你说你干嘛非要往墨北的套子里钻呢?他搞什么对决,你别理他不就完了吗?”秦当勉抱怨道。 郑东很认真地说:“那不行。” 秦当勉有点火大,“怎么就不行了?我跟你说,你现在完全是多此一举。他跟警察肯定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去找他呢。你一露面就全完了。” 郑东摇摇头,肯定地说:“他不会。你不懂他。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真正懂他。” 秦当勉突然发现自己实在是很傻,居然在试图跟一个精神病人讲道理! 郑东摇头晃脑地絮叨着:“他的才华只有我能懂,他的想法也只有我能懂。既然九渊和A君要对决,以九渊的骄傲又怎么会借助外力?能创作出九渊的北纬老师,又岂是庸俗怯懦的凡夫俗子呢?A君——秦大夫,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在里A君只有一个代号,却没有名字?” 秦当勉没吭声,他看出这会儿郑东的状态不对头,而郑东也并不需要他回答,自顾自地说下去。 “我知道你不知道。只有当A君在对决中战胜了九渊以后,他才能有自己的名字,否则他就永远都只是一个代号。就像一捧灰,呼——吹一口气,就没了。没有被人记住的价值。就像我,不管模仿他的做下多少件案子,杀多少人,我都只是个随时会被遗忘的符号。但现在他给了我一个机会,一个让我永垂史册的机会。他对我真是太慈悲了!” 秦当勉像是在查看地下室里的状况,晃着手电走到了郑东背后。秦当勉在犹豫,郑东这个疯子已经不好掌控了,他自作主张地要往墨北的圈套里钻,弄不好就要连累自己。那要不要听罗师兄的话,现在就把郑东除掉? “君不负我,我不负君!”郑东呜呜地哭了起来,“君以士待我,我必还君以士之风骨!” 真够恶心的!秦当勉心想,一个杀人凶手还有个屁风骨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儿上演什么燕丹荆轲惺惺相惜的剧情呢。秦当勉掂了掂手电筒,他今天带的这只手电有小儿手臂粗细,十分沉重,若是砸准了位置,肯定能把人给砸死,而且他兜里还藏着一把锋利的手术刀。 秦当勉觉得嗓子发干,咽了下口水,但没想到吞咽声在这空旷的地下室里居然咕咚一下把他自己给吓了一跳。幸好郑东依旧对他的心思全无所觉,还在上一句天下一句就扯到地地诉说着他与墨北的神交。 秦当勉用左手拿着手电,右手伸进兜里握住了手术刀。 他和郑东之间只有一步的距离,只要从后面伸手过去,在郑东喉咙上划一下,一切就能结束了。血液的喷射面会很广很高,但是没关系,反正这里难得会有人来,可以有大把的时间清理。尸体也很好处理,直接扔池子里泡着去就行。 一切都很简单,就像罗师兄说的那样。 不过秦当勉抓着手术刀的手却迟迟无法抽出来——这不是解剖尸体,是杀人。一个还在呼吸的、有正常体温的、脑部活动活跃的……人。 做为一名医生,虽然是精神科的,但秦当勉见过的尸体也绝对比普通人一辈子见过的都要多。甚至可以这么说,活生生的人下一秒就死掉的,他所见过的也不少。要说对生死已然麻木,那还谈不上,但的确是比一般人淡然很多。 可是,亲手杀一个人,这是完全不同的! 秦当勉说不清自己现在是害怕还是兴奋,呼吸不由自主地变得粗重起来。 郑东突然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看着他,说:“秦大夫,你太令我失望了。” 秦当勉忙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什么?” “我给了你足足十分钟,你居然都没下手,这么犹豫不决怎么能继承我的衣钵呢?”郑东神色怜悯。 秦当勉大吃一惊,郑东早就知道自己今天是来杀他的?刚才难道他的“全无防备”都是在做戏?不,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现在应该……秦当勉的腹部传来锐痛感,这疼痛来得是如此剧烈,他手一抖,刚从兜里掏出来的手术刀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敲击声。 郑东弯腰拾起手术刀,指腹在刀刃上轻轻一抹,皮肉翻开,血流了出来。他把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含糊不清地称赞:“好刀。”他别别扭扭地抓着手术刀,眼中闪烁着求知若渴的光芒:“我这么持刀姿势对吗?” 当啷—— 手电筒从秦当勉手里滑落,在地上骨碌出很远,光线也随之旋转凌乱,最后固定在那个储存尸体的池子的外壁上,瓷砖早已残缺不全,露出下面斑驳粗糙的水泥。 秦当勉的尸体像只装满粗糠的布口袋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咽喉伤口喷出的血给郑东来了次温暖的淋浴,他高兴地说:“持刀姿势不影响它的杀伤力,只要刀是足够好的。太对了!” 随着他的走动,鞋底的鲜血发出咕唧咕唧的声音,郑东觉得这声音很可爱,像是有一群毛茸茸暖烘烘的小东西在他腿边嬉戏。真是太可爱了,要是能抱抱它们就好了。可惜每次它们都跑得很快……血冷得真快啊。 秦大夫是个好人,可惜,他心太软了,领略不到杀人的艺术感。不不不,这不是说自己就是个对杀人这种恶行非常享受的变态,他只是不得不这样做而已。杀人很恶心,作为一个凶手总得克服很多不必要的生理性厌恶,最容易影响人的还是那些道德感。 有些人杀人只是一时冲动,在激情之下体会不到这些心理和生理上的恐惧,可是等到激情平息,他们就完蛋了。还有的人杀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那会让他们在思想中反复模拟出一个真实的杀人场景,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人类的思想真是奇妙,不是么?也许一秒钟的时间就能把这个场景重复几万次。 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