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 耽美小说 - 男神重生可行性报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3

    已经站起了身。

    应少则一把拦住他:宇征,我明白你的心情,只是你刚刚也看到了,里面很危险。

    叶宇征低头看着地上腐朽的枯枝:放心,我不会鲁莽,我只是想把之前看到的那具残尸带回来,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这个丛林是到那条岔路口之后才有古怪,只要不往后面走不会有问题。而那具残尸只有大半个身体,显然是死后被什么动物给拖到外面去的。

    应少则叹了口气,默许了他的行动:我和你一起去。

    叶宇征与应少则又回到了丛林里,他们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朝那野兔的残尸走去。

    是这里。叶宇征想要上前,却被应少则拦住。他几步走到残尸前,蹲下身打量了片刻,整个残尸如几天前一般,了无生气地躺在地上,只是位置有了一点变化,尸体上也沾染了点泥土,似乎被什么东西挪动过。

    应少则戴上白色手套,将残尸小心地装到袋子里,随后封紧袋口,脱下手套扔到了一边。

    出了丛林之后叶宇征就开始研究其这具残尸,他戴上医用手套,用随身带的手术刀将尸骨割开,整具残尸像是挂在烤炉里烤过一般,全身的皮都紧紧附在骨骼上,上面还粘着小部分烧焦了的毛发,而原本皮肤下的肌肉已经僵化,缩成了薄薄的一层。它的骨骼已经钙化,用刀柄轻轻一敲就能敲碎,骨骼里面是密密麻麻的细小孔洞,显然骨质已经极度疏松。

    叶宇征屈腿坐在残尸旁,低头打量着这具可怖的尸体,心头回想起出岛之前村长对他说的话。

    那天他有些失眠,深夜到海滩边吹海风,却看到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他走过去,正是村长。村长因为白天对他们讲述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回想起了许多从前不愉快的过往,心里头百感交集,难以入眠。

    叶宇征可以体会到他的心情,叹了口气,低声安慰起他来。

    谁知这时,村长却突然转过头看向他,眼神里是满布的恐惧:年轻人,听我一句劝,滦明岛上真的有厉鬼,你们不能去!

    他继续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虽然我现在已经老眼昏花可当初的事情却记得很清楚,那个岛上真的有厉鬼,有吸人血的厉鬼!

    如果是从前,叶宇征根本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鬼怪,可他重生到这里的亲身经历,又让他的心开始有一点动摇。

    不会是什么厉鬼。

    叶宇征一愣,转过头,应少则正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仿佛知晓了他心中所想: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厉鬼,你太累了,别想那么多。

    叶宇征也看着应少则,半晌点了点头。

    应少则一边弯腰将地上的残尸收拾了一下,一边对叶宇征道:去收拾一下自己,我一会烧些东西给你吃。

    等叶宇征洗了手,回到帐篷时,应少则已经将杂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并且支起架子烧了热水,热了些随身带着的罐头。

    应少则招呼叶宇征过来,递给他压缩饼干,叶宇征垂着眼撕开包装,味同嚼蜡地吃了起来,其实他一点食欲也没有,只是理智上清楚必须要保持自己的体力。

    应少则见他有些意兴阑珊,也没什么精神,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了盒米饭热给他,又取了盒酱烧鲹鱼罐头递给他,他之前有留意过,叶宇征对饮食不太讲究,基本能入口的都不会计较,对食物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偏好,只是有次午餐时,有道鲹鱼多动了几口,他便记在了心上。

    叶宇征有些疲怠地接过了罐头,朝他道了声谢,然而当他低头瞧见罐头里那一块块酱红色的鲹鱼时,脑海里却不自觉地浮现出了残尸那包裹在骨骼上的血红色褶皱皮肤,胃里顿时一阵翻江倒海,险些要呕吐出来。

    应少则只见他忽然间就变得苍白的脸色,就明白了一切,拿过叶宇征手中的罐头,将矿泉水拧开瓶盖递给他。

    叶宇征面无血色地接过矿泉水,递到唇边喝了一口,缓了一会,开口道:抱歉。

    应少则目光深深地看着他,抬手揉了一下他柔软的头发。

    叶宇征仰头靠在树干上,愣愣地看着头顶的枝叶。在那之后应少则也什么都没吃,就起身朝海滩那边离开了,他很愧疚连应少则的食欲也给影响了,只是他实在克制不住。从前他出任务时也有过队友受伤,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严重的情况, 队友接二连三的丧命给了他极大的打击。

    他正发着楞,却见应少则修长挺拔的身影从海滩那边慢慢走过来,手里还拎着兜滴着水的青蛤。他先是烧了些热水,烫了听酒,用淡水将青蛤清洗一遍,随后拿沸水烫了一半,盛在盘里;打了颗蛋蒸了半熟,将剩余的青蛤剥了壳投在里面,又蒸了片刻,随后用隔热的衬布取出,修长的手指端着碗沿递到了叶宇征的面前。

    本来应该再添些料酒姜末,只是在外,东西不全,好在酒倒是有的。

    他见叶宇征有点怔愣地看着那蛤蛋羹,又开口道:味道可能不大好,但肯定是熟了的。

    叶宇征勉强笑了一下,接过了他手里的盘子:多谢。

    叶宇征低着头,舀了勺蛋羹送进了嘴里,青蛤味鲜,蛋羹细嫩,入口清淡,虽然只洒了盐,味道却出奇的好。

    叶宇征不由道:味道很好。

    应少则将烫好的酒递给叶宇征:要不要喝?少喝一点的话没有关系。等叶宇征接过酒,又道:再往南走,盛产一种蛤王,那种蛤类尺寸只有十公分长,但蛤肉却很粗壮,长长的伸出壳外,足有一尺多长。小时候成伯经常会买回来做,不过他的做法不大好,加了很多牛奶面粉,稠糊糊地熬上一锅,蛤肉又韧得厉害,少麟每次看见都头疼。

    叶宇征听他讲述,脸上露出一点感兴趣的神色。

    应少则接着道:因为成伯更擅长西餐,料理蛤王自然也用了西式的方法,只是用这种手法烹制出来的蛤类总是不大对。其实应该先将蛤王的蛤肉割下来,用沸水浇了,剥掉外表粗皱的松皮,再切成薄片,用旺火、沸油爆炒,最后加葱姜盐,再趁热端上来,味道就要好上不少。

    叶宇征听他讲得生动,不自觉得笑了起来:听起来不错,如果,他顿了一下:如果我们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要尝尝你的这道蛤王。

    应少则脸上忽然露出非常奇怪的神色,眼神有些古怪地看着他,叶宇征一愣,问道:怎么了?

    应少则刚要开口,却见面